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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虎隊張謙:全面解析所謂“四大發明”神話的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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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在《所謂四大發明的無稽之談》(發表於2003年8月20日)《再談四大發明的神話完全是一種虛假宣傳》(發表於2003年8月29日)《從頭審視所謂四大發明等說法的種種謬誤》(發表於2004年4月25日)等三篇文章的基礎上重新撰寫而成,針對歷年來各種批評,根據近年來所掌握的新資料,增加了大量的新內容,和解答,使其更加翔實,細緻,全面,邏輯上更加嚴密,論證更為完整。

引言

一。火藥

二。印刷術

三。指南針

四。紙

結語

參考文獻

   ────────────────────────────
引言

   還在我讀書的時候,我就對所謂“四大發明”的神話及諸如此類的自吹自擂感到很不以為然∶這些膚淺的,感性認識的東西怎麼能算得上是什麼“偉大發明”?這些東西的技術含量接近於零,充其量只能算是某種“發現”而已,最多也不過就是某種技術雛形,而這樣的“發明”,技術雛形,其他國家民族很多都有,你怎麼能貪天之功地將其都算在自己頭上?而且,它們跟我們現代意義上的印刷術,火炸藥,羅盤,造紙術,在技術含量上,所運用的科學理論深度及智力活動水平上的差距無異於猴子與人之間的差距,而其中現代印刷術,現代火藥跟中國宣稱的所謂“四大發明”根本就是性質不同的兩種產物,並沒有任何繼承關係,你怎麼能偷樑換柱地將其算作是自己的“發明”?

   其實,說這些東西是屬於我們中國人所作出來的“偉大發明”只不過是王婆賣瓜式的自吹和欺人,這種自欺欺人的說法甚至都不是我們中國人自己出面搞出來的,而是李約瑟這個中國官方廉價僱傭的槍手搞出來給我們偽充面子的。

   因為近現代所有文明成果,都是西方創造的,中國人在這個事實面前深感自卑,但是又不願意或者無力奮起直追去創造出自己的成就來貢獻給人類,所以只好通過虛假編造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意淫需求,但是西方文明這幾百年來的成就全世界眼睛都看的清清楚楚,想造假吹噓成是自己的功勞不可能,於是中國人就把造假吹牛的方向放在古代歷史上,反正年代久遠,難以考證,再利用文言文的語義模糊,隱諱,多歧義,通過對各種零零散散互不相干的野史傳說作牽強附會斷章取義的解釋,加以華麗辭藻的包裝,無中生有地編造出種種“中國古代科學成就,文明成果”,然後厚顏無恥地把別人西方的任何現代文明成就,科學成果都訛詐成是“從我們這裡傳過去的”“是受我們的影響”“沒有我們的發明就不會有你們今天的成就”,這樣他們就以為佔到西方的便宜了,心理就得到平衡了,虛榮心得以滿足了。

   我決定要將這個“四大發明”神話的謊言從頭進行徹底的剖析,還其真實面目,還西方文明一個公道。經過多年的蒐集資料,研究整理,現在終於時機成熟,能夠來完成這個工作了。

   中國人特別津津樂道於馬克思談到指南針,火藥,印刷術這“三大發明”的那幾句名言,其實馬氏不過拾人牙慧而已,最早談到所謂“三大發明”的人是英國哲學家培根,他對這幾種發明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不過今天看來顯然是誇大其詞了,分別從文學,軍事,航海活動三方面闡述,後來馬克思那些論調不過是把這幾句話改頭換面了一下就照搬過來,似乎很給我們中國人掙了面子,不過可惜的是,培根根本就沒有說“中國的三大發明”,而是說“它們的起源模糊不清”,詳見《新工具》一書。

   事實上不管是培根還是馬克思,他們談到的所謂“三大發明”都不是我們中國的所謂“三大發明”,而是西方的“三大發明”,馬克思甚至毫不客氣地認為“中國根本就沒有科學和哲學”。

   所謂“四大發明”的說法是到了上世紀時才由“科學史家”李約瑟炮製出來的,雖然在這之前也有類似的論調出現,但是是藉著他的名義,中國人才得以將其正式地大張旗鼓加以宣傳。

   李約瑟本來是一個英國生物化學家,37歲那年(1936年),他認識了來到他所在實驗室工作的中國女留學生魯桂珍(後來成為了他的妻子),在她的影響下,或者說誘導下(李約瑟自己也坦承了這一點),李約瑟開始對中國產生了興趣,並以37歲的年齡開始學習中文,並且非常可笑地一開始就以學習對於受過高等教育的中國人來說都算是晦澀難懂的先秦著作《管子》作為起點。然後開始“研究”中國古代“科學史”,並於1942年應邀到中國“工作訪問”了四年。數年之後,就炮製出了煌煌幾大冊《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中譯《中國科學技術史》)。出於一種獵奇的心態,書中牽強附會地“考證”出了很多神奇的中國古代“科學發明發現”,如古代的“機器人”(實際上是木偶),古代的“直升飛機”(竹蜻蜓),古代的“化學武器”,四大發明,等等。

   他的中文水平到底怎麼樣,似乎不得而知。而且他已經去世,似乎也無法驗證了。不過,有一個很可笑的事實擺在那裡:他雖然被中國人尊奉為研究中國古代“科學史”的專家,大師,漢學家,中國通,但是他與中國人之間的通信,甚至在為他的作品出版中文版所做的答謝中,和為他的中文傳記寫的序言,都從不用中文而用英文。所以也可想而知到底他是不是真的懂中文。而世界上有這樣不懂中文的“漢學家”嗎?

   而他的人品怎麼樣,是不是一個誠實的人?從他不惜撒謊作假在朝鮮戰爭時期為中共指控美國在中國東北投放生物武器一事作證,就可以得出結論了。而這一歷史謊言,經由蘇聯解體後解密的文件已經得到澄清了。

   他不僅不是研究科學史出身,而且沒有得到國際學術界主流的認可,更是連中文都不太懂,這樣炮製出來的東西沒有可信度。翻古書,辨識文言文,這些我們中國人比他精通。而他書中的種種錯誤也早有人指出。

   連他妻子魯桂珍也承認:李約瑟並不是一位職業漢學家,也不是一位歷史學家。他不曾受過學校的漢語和科學史的正規教育。實際上他根本沒有正式學過科學史,只是在埋頭實驗工作之餘,順便涉獵而已。

   他本人在英國學術界頗受冷落,為了譁眾取寵,於是另闢蹊蹺搞一套“非西方中心論”,並在中國官方的操縱下進行。他本人不過為了出“學術成果”罷了,至於搞這種“精神鴉片”出來對本來就缺乏科學精神的中國人毒害有多大就不是他所關心的問題了。

   至於那個後來成為了他妻子的女留學生魯桂珍在這一事件中扮演了一個什麼角色,那是不言自明的。

   中國科學技術史學會副理事長,上海交通大學人文學院院長,江曉原教授,發表在2001年5月24日的《南方週末》上的一篇文章“‘李約瑟難題’是偽問題──《南方週末》專訪”對此有客觀的評價,我將在文後引述。

   至於培根和馬克思所誇大其詞的所謂“三大發明”的“歷史作用”,只不過是哲學家式的把複雜事物簡略化的表述方式,一種似是而非的提法,這一套把戲對經歷過馬克思那已經宣告破產的“科學共產主義”和“辨證思維”洗禮的中國人來說都不陌生了。

   如果要說在古代歷史發展上的重要性,影響力,沒有什麼發明或者發現能比得過火的使用,弓箭,以及制陶術,青銅冶煉術,冶鐵術,文字,車輪,馴養家畜,犁等等發明,培根居然說那三大發明沒任何東西能夠相比,這完全是誇大其詞,跟上述事實完全矛盾。沒有這三大發明,也有其他的替代物在起作用,但是沒有上面提到的那幾項發明,整個人類就不可能進步,幾乎沒有任何民族在發展的過程中沒有依賴到這些發明,而印地安人正是因為沒有發展出這之中的幾種技術,所以他們的生產力水平和文化水平才受到了限制,提高不起來。

   我們可以從四個方面來闡明這個問題:即它們──“四大發明”,到底是不是我們中國人所“發明”的或者說首先發現的;它們到底是不是像所吹噓的那樣“對人類作出了重大貢獻”,到底有多少影響;而且,這些東西到底包含了多少足以稱得上是“發明”的技術含量,因為根據辭典上的解釋,夠得上稱為“發明”的東西應該具備三個條件:一定程度的技術含量,較高水平的智力勞動特別是邏輯思維活動,特定歷史條件下相關行業最高的認識水平;第四,從定義這種發明的關鍵的技術點上來看,它們跟其他國家民族類似的古代技術雛形以及現代意義上的發明有什麼異同點,具不具備構成該種發明的技術概念。

   下面就讓我們來從頭審視一下所謂“四大發明”的來龍去脈。

第一部分。火藥

   被中國官方和御用學者長期誤導的重要一點:近代西方人常常提到的以及在近現代西方歷史上起到重要作用的“火藥”跟中國所謂的“火藥”並不是一回事。

   這個問題有兩個方面:

   一,火藥分為黑火藥和黃火藥兩大系統,兩者是性質完全不同的產物,沒有任何傳承關係,完全是各自獨立發展起來的技術系統,而中國古代的“火藥”屬於黑火藥系統,黃火藥系統屬於近現代西方發明,跟中國沒有任何關係,而且近現代軍事和工程中使用的基本上都是黃火藥系統,包括猛炸藥,發射藥,擊發藥,起爆藥,推進劑;黑火藥只是在作為導火索和煙花爆竹以及獵槍發射藥等方面還在使用。

   “黃火藥”這個名稱並不是規範的術語名詞,應稱之為“黃色炸藥”較為妥當,並特指諾貝爾發明的硝化甘油類安全炸藥,以及J·威爾勃蘭德發明的梯恩梯(TNT,化學成份為三硝基甲苯),不過作為一種泛指和通稱也並無不可,故也包括了作為近現代槍炮發射藥的硝化纖維火藥,無煙火藥等,黃火藥只是這個體系中幾類產品的俗稱,這個系統中的各種發明滿足了近現代工業和軍事所需要的全部技術需求,是整個近現代軍事工業的奠基石。

   而作為發射藥使用的Gunpowder,分為black powder(黑火藥)和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屬於我上面所說的黃火藥系統,這是websters大辭典上的說明:【Gunpowder is an explosive substance, used as a propellant for firearms. There are two types, "black powder" and "smokeless powder." Almost all modern guns use smokeless powder.】──可以看出,近現代槍炮中使用的基本上都是無煙火藥,而不是黑火藥。

   smokeless powder(無煙火藥)又稱為cordite【A smokeless explosive powder consisting of nitrocellulose, nitroglycerin, and petrolatum that has been dissolved in acetone, dried, and extruded in cords.】(無煙線狀火藥,一種無煙炸藥,由硝化纖維素、硝化甘油和凡士林組成,在丙酮中溶解,風乾並壓成繩狀),屬於double base powder(硝化甘油與硝化纖維雙基火藥),是跟黑火藥完全不同的東西。
 
   二,黑火藥系統,中西方也是各自獨立發展的,西方的黑火藥雛形並不比中國出現得晚,甚至還要早得多,跟中國並沒有傳承關係,相反,根據明史記載,符合近代發射藥正確配比的真正具有使用價值的“黑火藥”反倒是明代時隨著西方火器一同傳入中國的。這些西方火器包括直接從葡萄牙人那裡引進的紅夷炮(又稱紅衣炮),佛郎機,和間接通過日本人傳入的火繩槍。   中國製造的黑火藥由於含硝量太低,雜質太多,燃燒後膨脹能量不足,並不適合於作火器的發射藥,歐洲和阿拉伯發明的黑火藥將含硝量提高到了75%,才能夠適用於作火器發射藥。中國後來使用的適合於作火器發射藥的黑火藥是隨著火繩槍的傳入從西方同時傳入的。

   從關鍵的技術點:製造方法上來區分,黑火藥的製造方法只是簡單地將硝石,硫磺,木炭等幾種天然物混和在一起,是一種混合物,屬於物理範疇的製造方法。而且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感性認識,經驗主義的積累,中國古代一直都用陰陽五行來解釋黑火藥的原理(如宋應星《天工開物》),所以在中國當然也不可能再有什麼發展,這是毫不奇怪的。

   黃火藥的製造方法是使用化學合成手段,是一種化合物,屬於化學範疇的製造方法。黃火藥的產生發明出來是有近代化學科學作為理論基礎的。重要的發明往往其內在要有一定的科學理論作為支撐,科學不發展到一定程度確實是產生不出具有重大作用的發明。(注意:黃黑火藥的區別在於其製造發明的方法,而不是根據顏色來劃分,有一些愚蠢的攻擊者老是故意歪曲這一點用來反覆攻擊我的觀點,故此說明一下)

   我們先來看看黑火藥的起源問題。

   中國學者不願提起的是,黑火藥的起源也有多種說法,在很多古代文明地區都有類似於黑火藥的發明的記載,比如歐洲人就認為,黑火藥是希臘火藥的衍生物(詳見下文),學術界還有的認為,是印度人先發明了黑火藥的。

   先來看看黑火藥起源於中國的說法是怎樣說的。幾乎所有介紹黑火藥發明的中國較為正規的書籍和文章都會有意無意地提到古代的煉丹術,特別會提一下諸如唐代的孫思邈或者是晉代的葛洪及他們的著作如《抱朴子》《孫真人丹經》(而這個《孫真人丹經》據考證只是後人偽托孫思邈所撰)等,還有什麼硫磺伏火法之類,暗示他們那個時代已經“發明”了黑火藥,甚至很多小報類的讀物就直接說唐代已經“發明”了“火藥”,不過這完全是一種誤導,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實際上他們只是把很多亂七八糟互不相干的東西混在一起燒煉想要煉出所謂長生不老丹,這其中既沒有構成黑火藥所必要的一些成分,如單質的木炭粉,也沒有正確的配比,如葛洪加的是豬大腸,《孫真人丹經》中加的是皂角子。煉製的結果也沒有產生任何所謂的“黑火藥”的發明結果,葛洪是煉出了一種白色結晶體,《孫真人丹經》中是產生了燃燒。他們煉丹的記錄俱在書中,大家可以去找來看看。

   某些人狡辯說豬大腸皂角子裡面含有碳元素,所以勉強也算,這完全是一種弱智的謬論,要構成能夠發生爆炸的黑火藥需要的是單質的木炭粉,而不是所謂含有碳元素的任意物質,因為這並不能產生爆炸的化學反應,而且幾乎所有的自然物質裡面都含有碳元素,如果照這種弱智邏輯,那麼任何可燃自然物質都可以算作是“火藥”了。

   還有就是唐末煉丹書《真元妙道要略》中記載的:“有以硫磺、雄黃合硝石並蜜燒之,焰起燒手面及燼屋舍者。”──從這足以看出:這僅僅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根本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

   當然,黑火藥是一種混合物而不是化合物,它並不是通過煉丹的方法煉出來的,只能是偶然發現一點線索並通過不斷試驗找到正確的配方。而事實是古代中國人最終也一直沒有能夠發現黑火藥的正確配方。這不是危言聳聽,看完下文就明白了。

   然後到了宋代,中國的宣傳中稱《武經總要》記載了世界上“最早”的三個“火藥配方”:火球火藥方,蒺藜火球火藥方,毒藥煙球火藥方。這又是一種誤導。這三種所謂的“火藥”其實只具有燃燒性的功能,只是用來做燃燒性火器的發火物,發煙物(北宋時只有燃燒性火器)。不僅如此,後來的噴射式火器所用的仍然是這種燃燒性火藥,就是我以前澄清過的那種“突火槍”一類的東西,現在兩相對應,更證明了“突火槍”之類的東西只是一種簡單的噴火筒。

   事實上那時候根本就沒有發現所謂黑火藥的正確配方,這三種所謂的燃燒性火藥的詳細配方書上都有記錄,大家看一下就明白了,宋代人只是不知其所以然地胡亂把很多不必要也不相干的東西混雜在一起,其中成分多達十幾二十多種,不僅配方不正確(其中兩種仍然沒有加木炭,一種基本上沒有含硝),雜質太多,而且最關鍵的是,其中硝所佔的百分比嚴重不足,不到50%,而這是是否成其為真正的火藥的一個關鍵技術點,因為由於含硝量太低,燃燒後膨脹能量不足,是無法用來作火器的發射藥的。──(化學方程式:4KNO(3)+S(2)+6C=2K(2)S+2N(2)+6CO(2))

   我把這三種“火藥”的詳細配方列出來:

   毒藥煙球火藥方:川烏,草烏,南星,半夏,狼毒,蛇埋,爛骨草,金頂砒,牙皂,巴霜,鐵腳砒,銀繡,乾漆,乾糞,松香,艾肭,雄黃,金汁,石黃,硝火,硫火,松灰,柳灰,斑貓,斷腸草,薑汁,煙膏,蝦蟆油,骨灰。

   蒺藜火球火藥方:焰硝二斤半,硫磺一斤,粗炭末五兩,瀝青二兩半,乾漆二兩半,竹菇一兩一分,麻菇一兩一分,桐油二兩半,小油二兩半,清油二兩半。

   火球火藥方:焰硝二斤半,硫磺十四兩,窩黃七兩,麻菇一兩,乾漆一兩,砒黃一兩,定粉一兩,竹菇一兩,磺丹一兩,黃臘半兩,清油一分,桐油半兩,松脂十四兩,濃油一分。

   從這三個“火藥”的配方可以看出,實際上宋代人一開始並沒有發現具有爆炸功能的火藥產物,更無法象後來那樣將其用作火器的發射藥,而只是將其作為一種燃燒物使用,利用其縱火,發煙的功能來殺傷敵人,因為其不正確的配比和所含大量雜質決定了這一點。如瀝青,油類。

   這只能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並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因為其並不能真正用於槍炮發射藥。

   一直到了明代,戚繼光所著《紀效新書》和茅元儀所著《武備志》(1621年)才開始記載了通過日本人從西方間接傳過來的能夠適用於作火銃發射藥的黑火藥配方,中國的歷史書上會遮遮掩掩含含糊糊地告訴你“這時候的火藥配方已經很接近黑火藥的標準配比了”,掩蓋的就是這一歷史事實。

   現在我們需要澄清一下真正的黑火藥是什麼。這很重要,因為我們一直以來宣傳的“黑火藥的發明對世界文明作出了重大貢獻,導致了軍事變革”這種說法是建立在這樣一個基礎上的:即真正能夠構成是黑火藥的發明的是要能夠用於作槍炮的發射藥來推動彈丸發射,不這樣也就產生不了真正意義的槍炮。這是一個關鍵的技術點,是是否成其為真正有使用功能的火藥的技術概念。因為如果不滿足這個技術點就只是普通的燃燒物,而對槍炮的形成發展實際上沒有起到作用。

   而第二個關鍵的技術點是,即使是後來產生了具有了爆炸性功能的火藥,它的正確配方是要有一個嚴格的配比關係和組分構成的才適合於作發射藥的,即:硝75%,硫磺10%,木炭15%,這就是真正的黑火藥的配方。而這黑火藥卻是由西方人發明的,並在明代隨著從西方傳入的火繩槍一起傳到中國來的。這個事實跟印刷術從西方傳入中國這個歷史事實一樣被蓄意掩蓋了。

   看到這裡,讀者可能會問:那麼蒙古人不是也製造出了火炮,用的不是火藥嗎?那之前的燃燒性火藥也可以說是黑火藥的前身吧?

   問題的關鍵在於,在我們中國人聲稱在宋末元初我們已經發明了能用於火炮上的所謂火藥的時候,就在同時期,中東的阿拉伯人和歐洲人也早就已經有了能用於火器發射的火藥。而西方的火藥,並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從古代中國傳到西方去的,今天的種種說法,都只是猜測而已,而這種猜測僅僅只是依據不同發明在不同地區出現的時間早晚作出的,這被稱之為文化上的一元論。

   而蒙古人攻城用的火炮實際上是用拋石機把爆炸性的火器拋擲到遠處來使用的。那時候還沒有後來那種金屬管形的大炮。

   那時所說的“炮”,是指的拋擲爆炸性火器的拋石機,如回回炮,而不是後來所說的火炮的意思。另外,爆炸性的火器是金人(女真人)發明的。還有那時所謂的“火箭”,其實是將燃燒物綁在箭上靠弓弩拋射發射的“fire arrow”,而不是靠火藥的噴射作用發射的所謂“rocket”,而這種“火箭”,其他國家民族早就在使用了,如希臘人在公元前429年已經在使用了。很多這種欺騙性宣傳都故意誤導人們以為那是“rocket”。

   而最早的拋射性金屬管型火器出現於元至順三年(1332年),這時候用來做發射藥的火藥中銷含量已經有所提高了,雜質也相應減少了,但還是遠沒有達到後來能夠真正有實用價值的黑火藥的標準。但是在這之前,1247年,英國科學家羅傑.培根(Roger Bacon,並非前文那個培根)和一個修道士史瓦茲(Berthold Schwartz)都已經記載了作為發射藥的黑火藥配方。而它在現實中的使用還要更早。

   然而,中國學者找不出任何證據來證明西方的火藥配方是從中國傳入的,於是就猜測:是1241年,蒙古軍攻打波蘭時可能使用了火藥,將其傳到了西方,但是蒙古人在那次戰役中,實際上使用的是上文提到的那種“毒藥煙球”,利用其燃燒發煙功能殺傷敵人。從我們上文引述的配方可以看出,那其實根本不是什麼火藥,連根本的硝硫炭組分基本上都沒有,只是一種普通的燃燒物。即使有x西方人知道了這種東西,也根本不可能從這種普通燃燒物引申出火藥的技術概念。而且蒙古軍以騎射為主,只是偶爾使用火炮,用於恐嚇或者焚城。

   第二個問題,就是《武經總要》所記載的那種所謂最早的“燃燒性火藥”,實際上同樣的燃燒性火藥在其他國家早就已經出現了。除了我以前所提到的印度以外,還有一種希臘火藥。而且比中國出現的火藥早了整整五百多年。

   希臘火藥,通常又稱為希臘火(greek fire),是用在一種噴射式火器上的燃燒劑,被稱之為是世界上最早的噴火器。公元七世紀由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的希臘人發明(一說是敘利亞人Callinicos發明),用於與阿拉伯人的戰爭。拜占庭人對其配方長期保密,後來研究得知其配方是含有硝石,苦土粉,硫磺,瀝青,樹脂,石油,生石灰等的一種混合物,因為其中含有生石灰,遇水也能反應,發射之後落在水面上可以將火勢蔓延開去,所以長期用於海戰。(這種含生石灰的燃燒物在中國也曾出現,不過那是在此六百年之後的南宋了,也就是虞允文在採石磯之戰中使用過的霹靂炮,實際上就是跟前面提到的三種火藥方同類型的燃燒性火藥,主要成分為石灰和硫磺,通過燃燒發煙燻迷敵人眼睛,沒有爆炸殺傷效果,見於楊萬里《誠齋集.海(魚酋)賦》記載)。
 
   關於這個希臘火藥配方中含有的石油,我們知道開採出來的石油(原油)是一種很粘稠的半固體狀的流體,並且未經提煉過的含雜質的原油也不是那麼容易燃燒的,如果是輕油,那是開採天然氣時的伴生物,不知道古時候的人是否有能力提煉出來,還有瀝青,也沒有什麼燃燒性,不知道為什麼要加這些雜質。不過聯想到我們中國後來的燃燒性火藥配方中同樣混雜了更多更無關的雜質,其中也有油,瀝青之類,看來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有人認為希臘火藥是通過拋射的方式發射使用的,不過通過很多拜占庭時期的繪畫可以看出,希臘火藥是從一個噴火筒中噴射發火的,用來燒射遠處的敵船,一直在戰爭中使用了好幾個世紀。

   而現在有一個關鍵的問題是:要形成後來的黑火藥,成分中需要有硝,因為其作為自供氧組分是必不可少的。而中國學者宣稱:在十三世紀之前,阿拉伯人和西方人並不知道有“硝”這種東西,證據是阿拉伯人將硝稱為“中國雪”,說明硝是從中國傳來的。而這完全是荒謬的,根本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難道因為印度人發明的數字系統被稱作“阿拉伯數字”,就是阿拉伯人發明的嗎?

   同樣,按照這種邏輯,也完全可以證明,希臘人早就已經知道“硝”了,因為英語中“硝”這個單詞就是直接來源於希臘語。

   而事實上,早在公元八世紀,阿拉伯煉金術大師Geber就已經知道“硝”了,並已經能夠製造硫酸,硝酸,這是史有明文的。所謂“十三世紀之前,阿拉伯人和西方人並不知道有硝”完全是謊言。而這時候,中國的原始火藥還沒有出現,希臘火卻已經使用幾百年了。

   而根據websters大辭典上的解釋:【Greek Fire: A composition of nitre, sulphur, and naphtha. Tow steeped in the mixture was hurled in a blazing state through tubes, or tied to arrows. The invention is ascribed to Callinicos, of Heliopolis, A.D. 668.】──可以看出,這是明確說明了希臘火藥是含有nitre(硝)的。

   西方人傳統的認識就是:是希臘火藥衍生出了後來的黑火藥,如法國作家儒勒·凡爾納在《從地球到月球》一書中就是這樣敘述的:“火藥並不是哪一個人發明的,它是“希臘火”的直接衍生物,希臘火和火藥一樣,是用硫磺和硝混合起來的。不過這種混合物後來就由導火物變成爆炸物了。”

   事實上,早在古希臘時期,公元前五世紀,斯巴達人與雅典人作戰時,就曾經將硫磺等混合物點燃後作為攻城的武器。這時就已經出現了“希臘火”的雛形。

   這類簡單直觀的原始技術,對於任何具有同等智力的民族來說,都是很容易被認識到的,並沒有什麼神奇之處。但是,能夠通過研究,發現出正確的黑火藥硝硫配比,並能夠真正成為有使用價值的槍炮發射藥,才是比僅僅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感性認識和原始發現要重要得多的發明步驟。

   希臘火藥後來傳到西歐和阿拉伯,並衍生出中世紀的火藥。其配方是:硝75%,硫磺11%,木炭14%,用來作為火繩槍的發射藥。並實現了顆粒化(因為早期的粉末狀火藥燃燒後反應不夠迅速)。並在明代隨著火繩槍的傳入同時傳入中國。

   1247年,英國科學家羅傑.培根(Roger Bacon)在他的書中記載了黑火藥的配方。當時的《不列顛百科全書》都是明確寫著火藥的發明人是羅傑.培根。黑格爾在其著作《歷史哲學》中,也確認了這一點。

   而李約瑟為了證明黑火藥是從中國傳到西方去的,做了一個解釋:中國的黑火藥配方,其硝含量是一個逐漸增加的過程,從早期的不足50%,以及混含大量雜質,逐漸提純,並增加硝含量,一直到明代才穩定在75%左右,顯然是有一個逐漸摸索的過程;而西方的黑火藥配方,其硝含量卻是一開始就保持在75%左右,另兩種成分的配比也很正確,似乎西方人一開始就知道怎樣正確配比黑火藥成分,顯然是直接從其他地方學來的。

   可是這種解釋是很荒謬可笑的,因為不管西方黑火藥為什麼一開始就已經知道了正確配比,但是它的年代卻早於中國明代才開始知道的正確配比幾百年,難道你能因為兒子長得跟父親相像,就說父親是兒子生的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在明代已經發明了時間機器,能夠回到幾百年前去,才能證明這個早幾百年的西方黑火藥正確配比是從晚幾百年的中國傳來的。

   至於為什麼西方人一開始就很快發現了正確配比的黑火藥配方,這很簡單,因為人家就是比你聰明。別人只需要多做幾次對比實驗,去偽存真,就能夠很快找到正確的方法,原理。而你懵懵懂懂拖拖沓沓地“摸索”幾百年也不能找到正確的方法。難道不是這樣嗎?這幾百年來特別是一百多年的歷史還不夠證明這一點嗎?

   這就是整個火藥起源的歷史脈絡,如上所述,不管是燃燒性的火藥,還是能夠真正作為槍炮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都是西方首先發明的,而且時間上比中國早了幾百年。

   從煉丹術的活動導致了火藥的發現這種說法就可以看出這一點,西方的煉金術傳統比中國的煉丹術歷史悠久,技術上更複雜得多,配製希臘火藥的幾種礦物中就有一些是煉金術常用的藥品。西方更早地發現了同類型的火藥是毫不奇怪的。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黃火藥的源流。

   1771年,英國的P.沃爾夫合成了苦味酸,這是一種黃色結晶體,最初是作為黃色染料使用的(注意這一點,這說明其產生並沒有受到所謂“黑火藥的影響”,是偶然發現的,這也是黃色火藥的名稱的由來),後來發現了它的爆炸功能,十九世紀被廣泛用於軍事,用來裝填炮彈。它是一種猛炸藥。

   1779年,英國化學家E.霍華德發明了雷汞,又稱雷酸汞。它是一種起爆藥,用於配製火帽擊發藥和針刺藥,也用於裝填爆破用的雷管。

   1807年,蘇格蘭人發明了以氯酸鉀,硫,碳製成的第一種擊發藥。

   1838年,T.J.佩盧茲首先發現棉花浸於硝酸後可爆炸。1845年德國化學家C.F.舍恩拜因將棉花浸於硝酸和硫酸混合液中,洗掉多餘的酸液,發明出硝化纖維。

   1860年,普魯士軍隊的少校E.鄶爾茨用硝化纖維製成槍、炮彈的發射藥。俗稱棉花火藥。至此硝化纖維火藥取代了黑火藥作為發射藥。

   1846年,意大利化學家A.索佈雷把半份甘油滴入一份硝酸和兩份濃硫酸混合液中而首次制得硝化甘油,硝化甘油是一種烈性液體炸藥,輕微震動即會劇烈爆炸,危險性大,不宜生產。

   1862年,瑞典的A.B.諾貝爾研究出了用“溫熱法”製造硝化甘油的安全生產方法,使之能夠比較安全地成批生產。

   1863年,J.威爾勃蘭德發明出了梯恩梯(TNT)。梯恩梯的化學成份為三硝基甲苯,這是一種威力很強而又相當安全的炸藥,即使被子彈擊穿一般也不會燃燒和起爆。它在20世紀初開始廣泛用於裝填各種彈藥和進行爆炸,逐漸取代了苦味酸。

   1866年,A.B.諾貝爾用硅藻土吸收硝化甘油,發明出了達納炸藥。俗稱黃色火藥。

   1872年,諾貝爾又在硝化甘油中加入硝化纖維,發明了一種樹膠樣的膠質炸藥──膠質達納炸藥,這是世界上第一種雙基炸藥。

   1884年,法國化學家、工程師P.維埃利發明了無煙火藥。這一發明具有極重要的意義,為馬克沁重機槍的發明創造了彈藥方面的條件,因為依靠以前的有煙火藥,產生雜質太多,會導致阻塞,是無法用於機槍子彈發射的。至此有煙火藥被取代,無煙火藥成為普遍使用的發射藥。

   1887年,諾貝爾用硝化甘油代替乙醚和乙醇,也製成了類似的無煙火藥。他還將硝酸銨加入達納炸藥,代替部分硝化甘油,製成更加安全而廉價的 “特種達納炸藥”。又稱 “特強黃色火藥”。

   1899年,德國人亨寧發明了黑索今,它是一種比梯恩梯威力更大的炸藥。這是僅次於核武器的威力最大的炸藥。

   從上述線索可以清晰地看出,黃火藥系統是怎樣一步步獨立發展起來並導致了近代軍事的重大變革的。在這一過程中黑火藥已經逐漸被淘汰。

   黑火藥在歐洲長期被用於煙火和縱火用途,也曾被用來作為槍炮的發射藥,但是只能適用於中世紀的那種力量有限的原始火器,如火槍火銃滑膛槍炮,不適於作為後膛步槍,機槍等近現代槍炮的使用,而中世紀火器跟近現代槍炮也完全是兩種性質的概念,原理上,技術上,製造加工上都是完全不同的,不要被它們某些外形上的類似點所迷惑了。其力量也有限,在很多時候,近代西方戰爭中仍然主要依靠騎兵衝鋒作為制勝的手段,一直到機槍被發明出來才結束這種情況,早期前裝滑膛槍並不比十字弓威力大多少,並且長期與弓弩等共存使用。我們不應該被那些誇大其詞的描述所誤導。

   作為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在十九世紀就已經基本被淘汰了,隨著無煙火藥,雙基火藥,雷管,TNT等的出現,才產生了真正意義上的軍事革命,才有了我們現代意義上的槍炮,火箭炸彈導彈。

   注意到上面黃火藥系統的發展源流,可以發現其中好幾種重要的火藥,最初被發明出來都不是準備要用於軍事的,甚至有的最開始都不是要用來做炸藥的。這個事實讓硬要厚著臉皮說黃火藥的發明也是受了黑火藥的啟發的某些國人都無法自圓其謊。更不用說黃火藥跟黑火藥在原理,性質,方法,用途等諸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

   近現代整個軍事工業體系中,從火帽底火所用的擊發藥,到雷管等用的起爆藥,到彈筒中的發射藥,彈體裡裝填的猛炸藥,火箭導彈的推進劑,全部使用黃火藥系列,基本上沒有使用黑火藥了,可以說黑火藥根本就是一種可有可無的東西,已經沒有什麼可吹的了。而且,真正有實用價值能作為發射藥使用的黑火藥也是西方人發明的。

   黑火藥現在僅僅在在導火索、煙火藥等方面還有點用途,或者作為獵槍子彈發射藥。僅靠使用黑火藥是不可能產生出現代的這種後膛裝填式射擊武器和各種炸彈火箭導彈,這是被“四大發明”的鼓吹者們所故意忽略了的一個歷史事實。

   很多中國人常常用一種不無遺恨的口氣說:古代中國人製造出了火藥,卻用來做煙火,太可惜了。那麼,可以這樣說,不是因為中國古代只想得到用黑火藥做煙火,他們也嘗試過要把它用於軍事上,但是在大部分時候特別是早期,中國的那種原始粗糙,雜質太多配比不正的黑火藥也確實只適合用來做煙火,用來做大炮發射藥很不方便,其藥性不好,導致大炮威力,射程,準確度很低,一直到了明代從西方引進了正確配比的顆粒化的黑火藥,才真正有了更多的實用價值。大家不必為此感到遺憾了。

   如果說黑火藥在中國是受了儒家文化環境的影響而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那麼在同樣使用黑火藥的日本,印度,阿拉伯,土耳其等等國家和地區,也沒有產生近代軍事重大變革的作用。這種變革只有等到黃火藥的出現才會產生。雖然土耳其人曾經用大炮轟塌了君士坦丁堡的城牆,但是後來仍然偏愛使用弓弩刀劍等冷兵器和騎兵作戰。
 
   黑火藥只是農業文明時代的一種原始產物,在歷史上留下了一點痕跡而已,對推動工業文明的前進並沒有以前吹噓的那樣大作用,有人卻硬要把這點痕跡吹噓到對歷史起到了缺之不可的程度,完全是誤導。   而中國人在宣揚所謂“火藥”推動了軍事工業變革等等說法的時候,卻故意隻字不提這主要是“黃火藥”的功勞,用偷換概念的手段誤導人們以為這全是“黑火藥”起的作用。這是一種非常虛偽的作法。而且事實上,真正能夠作為槍炮發射藥具有實用價值的黑火藥也是西方人發明的,並在明代傳入中國。這也是中國的很多“專家”“學者”炮製種種“中國古代文明成果”“科學發明發現”的慣用手法。

   黑火藥在軍事發展史上起到了決定性作用這種說法,是一種誇大其詞有意誤導的提法。客觀地說,黑火藥是對歷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自古以來成千上萬的發明,都可以說是在歷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每一種都可以說是不可缺少的。

   黑火藥在軍事發展史上並不能算起決定性作用的發現,道理很簡單,因為對現代兵器來說火藥的發現只是原材料層面上的發現,並不是象彈道學,冶金學、金屬加工技術等方面的方法上技術上科學理論層面上的發現,而後者才是對軍事變革起決定性作用的力量,火藥可以說是實現從冷兵器向現代兵器轉變過程中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但是卻並不能算是關鍵性的環節,因為這種原材料階段上的東西遲早都會被人們發現的,並無任何神奇之處,而方法上理論上的發現卻不是有了原材料就一定會出現的,事實上,中國的歷史也毫無疑問地證明了這一點,我們中國人據說在宋朝時就已經“發明”了火藥,但是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鴉片戰爭時僧格林泌仍在用騎兵長矛(還是正規軍)作戰,仍處在冷兵器階段,這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而使用冷兵器的十幾萬滿清軍隊輕輕鬆鬆就打敗了擁有佛郎機,紅夷炮,火槍的百萬明軍,橫掃中國,並在征服中國後,摒棄明朝的火器,這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證明那種中世紀原始火器威力不大,並不對冷兵器具有什麼優勢。

   黑火藥的作用被大大誇大了,就以古斯塔夫為例,雖然那個時候炮兵已經獨立成為兵種作戰了,但是用騎兵衝鋒仍然是主要的作戰方式。看過一些拉丁美洲征服史的書籍後也會發現,西班牙人在跟印地安人作戰時,甚至還在穿著中世紀那種笨重的金屬盔甲,用刀劍肉搏。而西班牙人能夠輕而易舉地征服印地安人,不過是因為那時候印地安人發展水平還很低,尤其是在軍事上,他們甚至連金屬兵器都還沒有,所以一點都不奇怪。這並不主要是因為什麼火器的威力,實際上有沒有那種原始的中世紀火器,西班牙人都能夠征服美洲。

   並且黑火藥在中國的發現也跟指南針一樣,不過是佔了礦產資源豐富的便宜而已。並且其早期只能說是“發現”了硝硫混和後的燃燒功能,並不能算是發明了“火藥”,因為其並不能真正用於槍炮發射藥。

   事實是,十五世紀德國人發明了前裝滑膛槍,才開始了從冷兵器向火器的轉變(這之前已經有了較簡單的火槍火銃),而後十八十九世紀幾項革命性的發明:線膛槍,火帽,圓錐形子彈,撞針,連髮式槍械的出現,才產生了真正意義上的現代槍炮。這幾種發明是建立在系統的科學理論以及先進的冶金技術和複雜的機械製造加工技術基礎上的真正的關鍵性的發明,這才是對近代軍事變革起決定性作用的環節。有了彈道學,冶金學、金屬加工技術等和上述這幾種發明的出現,從冷兵器時代過渡到火器時代的軍事變革才真正實現了。

   而如果沒有冶金技術的進步,就不可能鑄造出能經受得住巨大膛壓的炮管和槍管;沒有彈道學的研究(這種彈道學的研究從古希臘羅馬時代還在使用拋石機發射火球炮彈時就開始了)和瞄準具的發明就不可能產生出能夠準確射擊的火器,沒有金屬機械加工技術的進步就不可能製造出複雜的槍機構造和槍炮管內的膛線,沒有這些西方科學的貢獻,也就不會有真正有實用價值的槍炮,火器也就只能永遠停留在那種原始玩具的階段。這一點一直都被故意忽略了。

   而中國乃至整個東亞不管從中世紀的小到火繩槍大到佛朗機一直到近代的線膛槍炮等各式火器實際上都是從西方引進的,曾經被吹噓成是最早的火槍的“突火槍”只不過是一種簡陋的噴射式火器,只是在一根竹筒內裝上發火物,有時綁在長矛上,在短兵相接之際,靠噴射火焰來殺傷敵人,但是噴射的距離很有限(不過一兩米),殺傷作用很微弱,一般只能起到恐嚇敵人的作用,噴射完畢後就直接進入冷兵器格鬥階段。

   並且其原理和構造都與西方出現的火槍完全不同,這種玩意實際就有點類似於我們小時候曾經玩過的那種“魔術彈”(射程都遠遠不如),不能指鹿為馬地把這種東西當作是跟近代槍炮同樣性質的東西,關於“子窠”的說法也只是猜測,根本沒有任何依據,《宋史.兵志》上根本就沒有具體說明,實際上只能是跟火藥混在一起噴射的鐵砂子。但是仍有人要牽強附會地把這個說成是最早的“火槍”。並為了吹噓這種“突火槍”,居然把《宋史.兵志》上記載的“如炮聲,遠聞百五十餘步”撒謊說成是射程達到了一百五十步。這是非常無恥的(註:“炮”字在這裡是爆裂的意思)。《宋史.兵志》上自己也承認:“所作之器,但形式而已”。

   至於中國古代原始火器,我看見過發現最早的元代銅火銃──元至順三年銃(1332年),它的形狀就是一個長35.3釐米,口徑10.5釐米的大圓筒,這並不是“槍”的技術概念,它這種管身長和口徑的比例根本就不可能像現代火器那樣發射彈丸來遠距離殺傷敵人。如果它發射彈丸,那麼彈丸直徑起碼要達到10釐米,其巨大的重量並不能靠當時的膨脹力不足的原始火藥的力量發射出去,更不用說它還需要一定長度的膛內助推運動過程,你們自己估算一下尺寸就明白了;實際上它是發射鐵砂子,用跟火藥混在一起的鐵砂子噴射出去傷人,最多只能噴射幾米而已,這是有據可查的。只能起到一點威懾作用而已,就跟前面提到的“突火槍”用途,性能,原理都一樣。中國的“考古學家”是故意拿這個東西來欺騙外行人。

   中世紀西歐的火槍與中國火器完全沒有任何技術上的相似點。完全是一種獨立發展起來的火器。並且先進得多。

   十四世紀的意大利,產生了歐洲最早的火銃。歐洲現存最早的火銃是十四世紀中葉的(1350年)。

   1480年至1495年間,意大利科學家達·芬奇發明了輪發燧石槍機,用燧石的火花點燃火藥池,再由火藥池點燃火藥,將彈丸發射出去。

   根據《明史》的記載,十五世紀初,扳機擊髮式火繩槍開始傳入中國,同時傳入的還有佛朗機,密魯銃,及後來的紅夷炮,火炮瞄準具。十七世紀,開始有了燧石槍。

   不管是東方西方,原始的中世紀火槍火炮威力都有限的很,並沒有對軍事變革起到決定性的影響。一直到了近代才開始這種變革。

   最早進行爆炸式點火技術激發試驗的是蘇格蘭人亞歷山大·福希斯。最初使用器皿裝雷粉,後來通把雷粉夾在兩張紙之間而製成了紙卷“火帽”。

   1808年,法國人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

   1814年,美國首先試驗將擊發藥裝於鐵盂中用於槍械。1817年,美國人艾格把擊發藥壓入銅盂中,發明了火帽,火帽的應用對後膛裝填射擊武器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獲得了迅速發展。

   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

   1840年,德國人德萊賽發明了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徵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

   1860年,美國首先設計成功了13.2毫米機械式連珠槍,開始了彈夾的使用。

   某些人故意將中世紀的那種原始火器如“突火槍”之類的玩意跟近現代槍炮混為一談,慣用的手段就是抓住兩者之間僅有的一兩點在外形上構造上的相似之處,如都是管形,都靠噴射氣體推動發射物,而根據這兩點也可以說印地安人的吹管也是槍炮的前身。然後拚命吹噓來矇騙外行人,卻故意的掩蓋了兩者在更多方面的根本不同,而且是導致兩者功能上的巨大差異的構造上機理上的根本差別,如現代槍炮的後膛裝彈,底火引爆,針刺擊發,線膛槍管,圓錐形子彈,藥筒裝藥,等等。沒有這些基本特徵根本就不成其為近代槍炮的概念。

   這種手段就是指鹿為馬的伎倆,好比說馬有四條腿,鹿也有四條,所以根據僅有的這幾點相似之處就可以說鹿就是馬,而兩者在其他本質方面的更多不同就根本不管了。

   從我上面的論述中,已經可以清楚地看出:導致了近代軍事革命並對歷史起到了重大推動作用的“火藥”是歐洲人發明的黃火藥系統和可作為槍炮發射藥的有實用價值的正確配比黑火藥而不是中國的所謂“黑火藥”。這是一個被蓄意誤導了多年的虛假宣傳。

第二部分。印刷術

   同樣的,印刷術,實際上西方發明的印刷術跟我們中國所謂的“印刷術”也完全是兩回事,而且,國際上也是公認古登堡才是印刷術的真正發明者。

   當我們說到印刷術的時候,不管說的是活字印刷術。還是雕版印刷術,實際上其基本原理跟另外一種東西──印章,是一樣的,其技術概念都是先製造一個模板,然後再用這個模板重複複製內容到其他載體上去,不管印刷所用的材料,載體,操作方法怎樣,其原理都是一樣的,沒什麼特別的,這是個很簡單的道理。而印章這種東西在各個國家民族都是有的,出現年代比中國早的也多的是。

   而中國古代,近代,長期使用的實際上一直是雕版印刷術,一直到近代才從西方引進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而雕版印刷術並沒有太多實用價值,也沒有什麼技術成分,所以中國官方在正式一點的宣傳資料中,往往都主要強調所謂“四大發明”是指活字印刷術。

   那麼活字印刷術是怎樣發明的呢?中國學者考證說是北宋畢升首先發明了泥活字印刷術,不過那只是傳說而已,因為這種泥活字從來就沒有在現實中得到真正應用過,從宋代一直到明清,都普遍使用的是雕版印刷術,以至於很多專家認為,畢升的泥活字印刷術只是個構想,不必當真。

   我們先來來看看原始的活字印刷術。

   考古學歷史學最講的是證據,特別是實物證據,而且孤證不足為信。恰恰這個畢升發明泥活字印刷術的說法,既沒有他的泥活字留傳,也沒有任何印本存在,而且關於他和他的泥活字印刷,除了《夢溪筆談》上簡略的記敘外就沒有任何其他記載了。中國學者依據的就是這麼一個沒有任何實物依據的孤證。
 
   而且到底有沒有畢升這個人都是個問題,他的生平,籍貫等等都沒有任何記載。但是有好事者發掘出了一塊墓碑,僅僅因為碑石上的名字恰好與這個畢升同名,就強行將其“初步認定為是”畢升的墓碑,以此證明古書上的記載是真實的。而且隔三岔五地為這塊莫名其妙的碑石開開研討會,藉機公款旅遊,這就是造假成性的中國“考古學界”慣用的手段。但實際上根本無法證明這個連身份籍貫都沒有任何記載的畢升就是碑上那個名字代表的人。   沈括所記敘的畢升泥活字印刷術,後來也有人效仿過,清代翟金生等人就仿製過,為此居然花了三十年功夫才印成第一本書籍,可見這種東西效率之低下,根本沒有實用價值,最多只能說是一種失敗的發明,一種曇花一現的產物。由此可看出,畢升的泥活字印刷技術遠未成熟,根本就沒有也無法在現實中得到什麼應用,從宋元到明清普遍使用的都是雕版印刷。不存在所謂“對人類歷史作出了重大貢獻”的問題。

   而且,畢升所謂的“泥活字”嚴格地來說根本不能算是活字,因為他採用這種單獨刻字模的方案並不是為了象近代的活字印刷這樣實現重複組合使用的功能,而主要是為瞭解決雕版印刷術容易刻壞印版的問題,因為刻雕版時一不小心刻壞了一個字,整個印版就報廢了,所以才採用這種把字符分開單獨刻制的方案,而畢生的膠泥活字一旦拼合在一起後,就粘在一起了,使用完後,很難再拆卸開,所以根本就沒有起到“活字”的作用,胡適,羅振玉等人曾做過實驗,證明了泥活字無法正常使用。後來記載中的元代木活字也是一樣的問題。把畢升的“泥活字”說成是發明了“活字印刷術”這是偷換概念。

   後來元代王禎據稱首創了木活字印刷術,但是也沒有印本實物,和活字實物留傳下來,這種木活字,根據嘗試,效果很不理想,而使用過一次的木活字很難拆卸,損壞率很高,印墨也不均勻,根本就沒有實用價值,仍然只是一種失敗的發明。

   而現存的西夏文木活字印本比傳說中元代王禎的木活字印刷年代還早,這說明甚至有可能木活字印刷術反倒是從西域傳進中原的。

   

   而這個被中國學者宣稱為是最早的活字印本的西夏文《維摩詰所說經》,也根本就是牽強附會,中國學者根據印本上的字體“印墨有輕有重,經背透墨深淺有別”“有的字體歪斜,還有的字,因字模放置不平,印出的字一半輕,一半重”斷定這是活字印本,但是這種解釋是完全站不住腳的,因為雕版印刷也一樣很容易造成這種顏色深淺不均勻的效果,如印刷時各處用力不均勻,或者雕版經過一段時間使用之後會變形彎曲等原因。中國學者宣稱的很多“活字印本”都是根據這種牽強附會的解釋得出的。

   而且這也跟中國所用的印墨有關係,中國的墨是水墨,墨汁不易均勻附著在版面上,印刷出來質量欠佳,有些地方深有些地方淺,有的地方有印跡有的地方沒有,特別是不適合於金屬版等光滑版面的印刷。這也是為什麼中國古代原始印刷術不能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

   中國學者宣稱的另一個證據是,有些活字印本上的字跡有倒過來的,故此這種情況一定是使用活字造成的。其實那只是為瞭解決雕版印刷容易刻壞版的問題,才特意將字模分開刻制使用。就是上面澄清過的那種那種情況。

   另外,國際上現在公認韓國清州興德寺最早使用金屬活字(銅活字)。其銅活字印本《佛祖直指心體要節》(1377)比德國古登堡鉛印版的《聖經》還早70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為世界最古老的金屬活字印本。被指定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紀錄遺產。

   前面說了:不管是活字印刷術,還是雕版印刷術,實際上其基本原理跟各個國家各個民族早就有的印章,是一樣的。

   那麼現在就需要搞清楚一個關鍵問題:能夠算得上是“發明”了活字印刷術,其關鍵的技術點,或者技術概念,是什麼。顯然,活字印刷術跟原始的雕版印刷術的最大區別在於,它是將單個字符獨立刻製成字模,然後可以變換組合反覆使用。

   這個畢升的“泥活字印刷”,它唯一的技術點就在於,要把每個字符單獨刻成字模,然後拼在一起使用,而不是像雕板印刷術那樣一次性地刻在一起使用,僅此而已。

   那麼,同樣的,跟雕版印刷術原理一樣的印章,如果每個印章都單獨刻上單個的字符,並分別組合使用,那麼這同樣也是活字印刷的雛形。

   事實上,遠在古登堡發明印刷術之前,古代歐洲的很多手抄本書籍上就開始用這種方法來印製句首大寫的字母了。當然這還不算是活字印刷術,但毫無疑問的,這就是符合上面所說的那個技術概念的活字印刷的雛形。

   而更早在畢升之前兩三千年前的古希臘米諾斯文明遺址中就已經發掘出了最早的活字印章。這是世界上最早的活字印刷的雛形,將許多個刻有單個字符的活字印章拼在一起,印在泥版上和陶器上,克里特島出土了大量這樣的活字印章和泥版及陶印品。這又是一個同樣的符合活字印刷技術概念的雛形。從原理上,技術概念上都是完全一樣的。(米諾斯文明除了線形文字A,還有一種早期象形文字。)

   另外一個近似的技術雛形就是,在古代西歐農村,人們用活字印章在家畜的身上烙印用於標記家畜所有人。直到今天世界各地的農場主還使用這種方法。

   而這樣的技術雛形在西方多的是,可以說都給與了古登堡以靈感。在公元前2500年前的印度哈拉巴文明遺址中也發掘出了數以千計的印章。

   實際上,古登堡也不是最早使用金屬活字印刷術來印刷書籍的,在他之前,荷蘭人和朝鮮人都曾經使用過金屬活字來印刷書籍,但是只有他的技術得以成功應用,流傳了下來,所以他才被作為印刷術的發明人。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每一種發明產生出來之前,都會有無數夭折了的類似的技術雛形,但是只有能夠得到成功應用的才算是真正地發明了而被人們認可。而某些中國人熱衷於去挖掘那些夭折了的技術雛形來證明我們祖上曾經是多麼地闊氣過是很無恥的。

   而古登堡才是活字印刷術的真正發明者,而且他的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完全是獨立發明的,這一點是國際公認的。關於他的生平有詳細的記載,關於他發明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的過程也有詳細的記載:“古登堡熟知製造硬幣的鋼模、印製撲克牌木刻版和鑄造鐘鈴的字模方式來製成印刷版子,並且很快就察覺到每個字母必須要分開,且能移動,為能耐壓則決不可用柔軟的木材,而是堅硬的金屬。”──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古登堡是因為看到製造硬幣的鋼模,印製撲克牌木刻版,和鑄造鐘鈴等方法,進而產生靈感,意識到“每個字母必須要分開,且能移動”,從而產生出了活字印刷的技術概念,並且“為能耐壓則決不可用柔軟的木材,而是堅硬的金屬。”,所以採用了鉛活字。並經過不斷實驗研究,最終成功發明了鉛活字版印刷術。

   很顯然,古登堡意識到這些並不需要有人來教他,對於這種簡單的概念,是人人都能想得到的,只是能不能成功地設計製造出來,並能具有實用價值,才是真正的關鍵。

   有的讀者說得好:我小時候還不識字的時候,就知道在泥巴上刻上些小花紋,蘸點水在地上印著玩,這沒有什麼稀奇,誰都能想到。我認為這說得很有道理,因為能在實踐中得到有效而廣泛應用的東西才能算是發明。不然最多也就只能算是失敗的發明。

   實際上,又有誰會相信兩千多年前古希臘時代就已經發展出了抽象的科學,邏輯學,擁有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阿基米德,歐幾里德,這樣的智慧的古代西方人會想不到像印章那樣把刻在木頭上石頭上泥板上金屬上的文字符號翻過來印在另外的東西上?能夠產生出幾何學,牛頓力學,相對論,量子力學的智慧頭腦難道還需要別人來教他們才會刻泥巴字?之所以完善的印刷術沒有在中世紀之前產生出來只是因為那時的印刷材料有限,印刷術普及不開來而已。

   如果一定要強詞奪理地說古登堡的印刷術是從畢升的泥活字印刷術學來的,那麼畢升是怎樣將這個技術概念傳達給數萬里之外的古登堡的呢?是託夢嗎?還是心靈感應?

   實際上畢升的泥活字印刷術連他那個村(或者是城鎮,因為誰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哪裡的)的範圍都沒有傳出去,卻莫名其妙憑空地一下子就傳到了數萬里外的其他國家去了。硬要強詞奪理無中生有地說別人的東西是從我們這裡傳過去的,這是很無恥的。

   有人也許會說,那我們也可以不承認計算機,網絡,原子彈,飛機,汽車這些發明是從西方傳到中國來的。你可以這樣說,如果你有本事不到別的國家那裡去留學而得到這些知識,並且完全不接觸別國任何這方面的學術資料,不翻譯引進任何資料,那麼沒有人會否認你是獨立發明的。

   而且,古登堡的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並不是只簡簡單單地包含了“活字”這樣一個技術點就夠了,還需要其他很多個必不可少的技術條件,組合在一起,才能夠真正成功地實現有效的印刷。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發明了活字印刷術。
 
   古登堡的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包括了:用鉛、銻、錫三種金屬按比例熔合而成的金屬模鑄活字,鑄字銅模(這樣就不需要用手刻活字了);脂肪性的印刷油墨;螺旋式手搖印刷機械;排版系統;等等,正是需要先分別創造出這些技術,再將這若干個技術點有機地結合為一個完整的系統,這才算得上是真正“發明”出了能夠有使用價值的印刷術。

   使用活字只是其中一個環節,僅僅只有活字還根本不能實際應用。中國學者故意把這一點誇大渲染是因為原始的泥活字印刷術只有在這一點上跟古登堡發明的印刷術有相似處,這是為了便於偷樑換柱把古登堡的印刷術等同於畢升的泥活字。

   有人辯解說,活字印刷術在中國沒有普及開來,是因為中國字多,要刻很多字,而外國字字母少,所以便利。這種說法看上去好像有道理,仔細一推敲卻根本站不住腳。因為文言文非常簡練,對字的要求量並不多。相反,用拉丁文印刷書籍卻不是只需要用那二十多個鉛活字就行了,每一頁一樣需要成百上千個活字,比中文還多得多,古登堡發明鉛活版印刷術後,印刷需求量大增,一本書很多頁都同時裝版印刷,需要的活字數以萬計。而且同一時期,在最早使用金屬活字的韓國清州為了印刷曾經製造出上百萬的銅活字。字多字少根本不是問題。

   有人根據沈括的記載裡有這樣一句話“若止印二三本,未為簡易,若印數十百千本,則極為神速”而硬要牽強附會地說畢升的泥活字印刷在現實中得到了廣泛應用。這句話並沒有表示出這種意思,那個“若”是“如果”的意思。只是一種假設,一種猜測。
 
   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古登堡的活字印刷術跟中國的印刷術有什麼關係,但是中國學者仍堅持說歐洲的印刷術受到了中國印刷術的影響,並說雕版印刷術是從中國傳到西方去的。然而中國發現最早的雕版印刷品是唐代的《金剛經》,而差不多同時,在埃及也有發掘出來的印在紙草紙,羊皮紙上的雕版印刷品,時間是公元900年左右。而且,雖然歐洲人用雕版印刷書籍現在看來晚於中國,但是也早就在用雕版在紡織品上印圖案。   即便是雕版印刷術,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從古代中國傳到西方去的,今天的種種說法,都只是猜測而已,而這種猜測僅僅只是依據不同發明在不同地區出現的時間早晚作出的,這被稱之為文化上的一元論。

   在蒙古人西征之前,中國跟歐洲基本上處於隔絕狀態。幾乎沒有任何文化上的交流。所謂的“絲綢之路”,最遠只到達了現在的伊朗。三國時來到吳國朝見的據稱是大秦國(羅馬)的商人,據考證,只是冒稱羅馬使節名義的中東商人,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多的賞賜。所謂流落到新疆的古羅馬軍團,只是媒體無中生有的炒作。

   而說蒙古人西征把中國的雕版印刷術帶到了西方去的說法也是根本沒有任何道理的,因為當時蒙古人尚未達到高度的文明,甚至連文字都沒有,那裡需要什麼印刷術,而且,蒙古軍是急行遠赴的騎兵機動作戰,根本不會在軍中還帶著一個印刷廠。

   而且蒙古人對歐洲的進攻都是突然襲擊的性質,沒有與當地人民進行什麼文化交流,這一點早就有人指出來了。歐洲人描述蒙古人就是突然來了又突然消失了。後來蒙古軍退回伏爾加河下游一帶,就再也沒有深入歐洲。

   那以後馬可·波羅在他的遊記裡,也沒有提到過書籍印刷的事情。

   位於遠東和歐洲之間的阿拉伯世界,一直拒絕使用印刷術,堅持用手抄寫書籍,一直到十九世紀末,更不可能成為什麼“傳播印刷術的橋樑”之類的。

   說印刷術是中國人發明的,那是故意誤導人民。實際上,國際上普遍公認古登堡才是印刷術的真正發明者,沒有誰把中國發明印刷術這種說法當真。

   而中國一直到近代,才開始引進並使用古登堡於1455年發明的鉛活字版印刷技術,這種技術的複雜和完善的程度跟中國古代傳統雕版印刷術根本不是一回事。事實上,真正的印刷術恰恰是從西方傳到中國來的。

   而且,中國後來所使用的從西方引進的還不僅僅只是鉛活字版印刷一種技術,還有平版印刷技術,凹版印刷技術,孔版印刷技術,等等,這些技術與傳統的雕版印刷完全不是一回事,技術細節上也複雜多了,至於我們今天所使用的印刷技術,跟近代的印刷技術又更不是一回事了。

   1812年,德國的柯尼希發明了蒸氣動力印刷機;1847年,美國的霍伊發明了轉輪印刷機;1863年美國人布洛克發明了滾筒印刷機。1900年,製成六色輪轉印刷機;1904年,美國的魯貝爾發明膠版印刷機。這些由機械操作的印刷機,使作為大眾傳播媒體的報紙得以大量印刷,從而真正地拉開了大眾傳播的序幕,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歐洲的印刷技術並不是僅僅發明了鉛活字版印刷術那麼簡單,後面更多的技術革新和發明更是與那種農業文明時代的原始印刷術毫無干係了,這是“中國發明了印刷術”的鼓吹者無論如何都不會提起的。
 凸版印刷技術,是用圖文部分高於空白部分的凸版進行印刷的工藝技術,中國傳統的雕版印刷術,泥活字印刷術就屬於這一類型。凸版印刷技術不僅包括鉛活字版印刷,還有以鉛活字版為母版的泥版翻鑄鉛版印刷、紙型翻鑄鉛版印刷和照相銅鋅版印刷。照相銅鋅版是凸版印刷術的進一步發展,是照相術應用於印刷製版而出現的的發明和應用。
 
 凸版印刷機械,主要包括凸版製版機械和凸版印刷機械兩部分。其中,凸版製版機械主要是用於活字製作的鑄字機械和用於翻制複製版的壓型機,以及照相術用於凸版製版後出現的製版照相設備;凸版印刷機械則主要是各種凸版印刷機。

平版印刷技術。平版印刷機印版表面的圖文部分與空白部分幾乎處在同一平面上。它利用水、油相斥的原理,使圖文部分抗水親油,空白部分抗油親水而不沾油墨,在壓力作用下使著墨部分的油墨轉移到印刷物表面,從而完成印刷過程。

 凹版印刷技術。凹版印刷的主要特點是印版上的圖文部分凹下,空白部分凸起,與凸版印刷機的版面結構恰好相反。機器在印單色時,先把印版浸在油墨槽中滾動,整個印版表面遂塗滿油墨層。然後,將印版表面屬於空白部分的油墨層刮掉,凸起部分形成空白,而凹進部分則填滿油墨,凹進越深的地方油墨層也越厚。機器通過壓力作用把凹進部分的油墨轉移到印刷物上,從而獲得印刷品。

 絲網印刷技術。絲網印刷機屬於孔版印刷機中較有代表性的印刷設備,它的印版是一張由真絲等材料編織而成的縱橫交錯、經緯分明的絲網。已經生產的有平面、曲面、成形、印染、印刷電路和新型輪轉等多種絲網印刷機。其中,新型輪轉絲網印刷機的速度和生產率比較高。它的特點是將絲網安裝在滾筒上,油墨澆在滾筒內。機器工作時滾筒旋轉,橡皮刮墨刀把圖案快速印到印刷物上。

 不僅歐洲,而且整個世界包括中國在內,都是在古登堡發明了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並逐漸傳播到世界各地以後才開始了信息傳播的革命性改變。中國也是在近代引進了鉛活字版機械印刷術才拋棄了那種原始落後的手工雕版印刷術並產生了印刷業的根本改變的。這是一個歷史常識。中國的那些“歷史學家”敢否認這一點嗎?不是印刷術從中國傳到了西方去,而恰恰相反,我們現在真正使用的印刷技術倒是從西方傳過來的。

第三部分。指南針
指南針,這個問題有兩個方面,因為指南針(磁羅盤)也分兩種,水羅盤和旱羅盤,中國古代發明並使用的是水羅盤(現在也還有這種漂浮式羅盤),而歐洲人發明的是旱羅盤,而我國是到了明朝嘉靖年間時才從西方引進旱羅盤的。

水羅盤是通過將磁化的鐵片或鐵針飄浮在容器的水面上來指示方向,這種水羅盤使用很不方便,因為本來容器裡的水就晃晃悠悠,到了顛簸的海上,就晃動得更厲害,根本無法準確指示方向,最多只能看個大概,或者在陸地上用來看風水時使用,並沒有什麼實用價值。南宋《萍洲可談》裡的記載也說明了人們是在陰雨天無法看天象辨識方向的情況下才迫不得已使用水羅盤,恰恰說明了那時的技術不過關。中國長期使用水羅盤卻沒有得到改進。

歐洲人的磁羅盤卻是12世紀時在意大利的阿馬爾菲城自己發明的。它通常包括在多個樞軸上水平安裝或懸掛的磁針,可在樞軸上自由活動直到與地球磁場在一條線上,在技術上要複雜先進得多,使用方便得多,是真正具有實用價值的磁羅盤。這個有出土的實物為證。而且在這之前,西方人已經在使用水羅盤了。

即使是水羅盤,也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是從古代中國傳到西方去的,今天的種種說法,都只是猜測而已,而這種猜測僅僅只是依據不同發明在不同地區出現的時間早晚作出的,這被稱之為文化上的一元論。

中國的學者為了證明水羅盤是從中國傳到西方去的,解釋說,西方人在學會製造使用羅盤之前從來沒有認識到和記錄過磁現象,突然就知道了製造羅盤,很顯然應該是從其他地方學來的。而中國對磁現象一直都有記錄,有一個摸索的過程。而這完全是謊言。

實際上,早在公元前七世紀,古希臘人就已經發現並記載了磁石吸鐵的現象,是世界上最早發現磁現象的,比中國早得多。泰勒斯和蘇格拉底都曾提到磁石吸鐵和磁化現象,公元前一世紀,羅馬的盧克萊修也記載了磁鐵石的排斥作用並做了鐵屑實驗,他們在這個過程中肯定能夠認識到磁石指南的現象。
而李約瑟在找不出水羅盤從海路傳到阿拉伯和西方的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因為阿拉伯在航海中使用水羅盤比中國早),於是強詞奪理地說水羅盤是從陸路經由中亞傳到西方的。這完全是荒唐的,實際上在陸路上根本就沒有使用羅盤的需要,即使是穿越沙漠,也只需要看看太陽星星的方向就可以了。而我們在生活中也基本上看不到有人在陸地上使用羅盤。

而被認為是最早的指南針雛形的司南,也可疑得很。因為根本就沒有任何詳細的記載,也沒有任何實物被發現。我們今天所看到的,只不過是一個根據野史雜書中一些隻言片語的描述推斷想像然後複製出來的模型而已,根據的就是東漢王允《論衡》中記敘的幾句話:“司南之杓,投之於地,其柢指南”。考古學家甚至都無法知道它的準確形狀,也不知道它的確切用途,甚至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磁石指南的原理。(只有下面那個底盤有出土的古物,但是光有這個底盤根本說明不了任何問題,因為中國“考古學者”是先入為主地把它想像解釋成是司南的底盤然後再憑空製造一個磁勺放在上面,以此虛設前提循環論證的手段來證明這個東西確實存在)

僅僅只是從這個推想出來的“司南”模型來看,也很難讓人相信,人們到野外去活動時,會帶著這麼不方便的東西用來指示方向,為什麼不設計成一種便於攜帶和使用的形狀構造呢?

國家博物館研究員孫機通過嚴謹的考證,對比了大量使用“杓”字的文獻後,指出《論衡》中“司南之杓”這個“杓”字應該同“酌”字,與司南的形狀無關,而且司南在古代早期使用中,有很大的累計誤差,不具備實用價值,僅僅是個玩具或象徵工具。古文獻中對它使用功能的記載,只是一種願望和設想。(2005年4月15日,全國中青年技術史研討會)

“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所有用天然磁性材料製作的勺形的指南針,沒有一個能正常運轉。上世紀50年代,毛澤東訪問蘇聯,要將勺形司南的模型作為禮物贈送。但由於模型的勺形底部的摩擦力太大,不能正常運轉,最後用了現代電磁技術,才使這個勺形裝置具有了定向功能。”(摘自《科學時報》)

所以這種司南假使存在,也只不過是對磁現象的最原始認識和發現而已,一種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感性認識,並且不需要加以任何技術構建,唯一所做的只不過是對磁石的外形進行藝術加工而已,也沒有任何使用價值。
如果從定義發明的創造性本質上來說,要稱得上是一項“發明”而且是“偉大發明”,顯然是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技術創造的,是要具有一定的智力含量的,並且能夠具有一定使用功能,而不是像一個小孩子在閒逛玩耍的途中偶然發現了一個新奇無用的玩物,然後就原樣收藏的那樣,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所謂“發明”。我們中國人常常吹噓的很多“發明”都是屬於這樣一種性質的東西。

這種磁現象在世界各個國家民族都曾有所發現,只不過發現時間早晚而已。比如前面提到的希臘羅馬。
而戰國時《韓非子·有度篇》中的記載“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這個“司南”沒有任何根據能說是靠磁原理作用的方向指示器,只是傳說,或者是指南車一類的機械,甚至根本就跟指示方向無關,最大的可能是日影儀。

而古書中傳說的指南車跟指南針不是一回事,它運用的不是磁原理。而且這個指南車根本就只是傳說。歷史博物館陳列的那個所謂“復原”出來的模型實際上是根據現代技術炮製出來的偽文物。這個道理就好比先用現代科技造出一台汽車,然後給它套上古代馬車的外殼,然後就可以聲稱:看,我們早在幾千年前就已經發明了汽車。這叫做無中生有,也是中國考古學界慣用的手段之一。

至於後來出現的水羅盤,也沒有可靠證據表明其最早是在南宋之前就已經在航海活動中得到了廣泛應用,而在同一時期,中東和歐洲的航海活動也已經開始使用磁羅盤了。

我認為,真正的磁羅盤技術恰恰可能是從中東和西方傳到中國來的,不然何以解釋為什麼“沒有指南針”的阿拉伯人和歐洲人反而比擁有指南針的中國人航海活動範圍要廣大得多呢? 實際上,西方人認為是阿拉伯人首先在航海中使用磁羅盤的,至少在十一世紀之前以得到應用。而這個時間比中國在航海中使用水羅盤早(南宋)。
中國考古學者發掘出來一個“張仙人”陶俑,陶俑上雕塑有一個模糊不清的圓疙瘩,然後他們就牽強附會地硬把那個圓疙瘩說成是旱羅盤,說中國早在南宋就有旱羅盤了。可是這不僅根本不成其為證據,而且邏輯上也說不通,因為如果在宋代就有旱羅盤了,那顯然應該得到廣泛的應用才對,因為旱羅盤比水羅盤方便得多。可是為什麼一直沒有得到應用,而要到了明代引進西方的旱羅盤之後才開始應用。而且為什麼一個實物都沒有發現。

這其實跟活字印刷術的問題性質一樣,是中國考古學界慣用的一種指鹿為馬的手段。

另外,一直以來我們所吹噓的所謂“是指南針的應用導致了對美洲的發現”,也只不過是對航海學和歷史的一知半解而已,一種對複雜事物的簡單化理解。熱衷於自我吹噓的中國人可能不知道,早在公元前七世紀,鄭和下西洋之前兩千年,埃及人和腓尼基人就已經成功地實現了環航非洲,跟這一成就以及後來哥倫布橫渡大洋發現美洲和麥哲倫的環球航行比起來,所謂的鄭和下西洋只不過是小孩子的遊戲。而在磁羅盤沒有發明之前的那漫長的數千年裡,古希臘人,古羅馬人,古埃及人,腓尼基人,北歐人,阿拉伯人,也一直在地中海,紅海,阿拉伯海,北海,波羅地海來去自如。
雖然磁羅盤在航海中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航海所需要用到的儀器裝置遠比這多得多,用來確定方位的儀器和方法也遠不止這一種,磁羅盤只是進行航海所用到的眾多手段中的一種而已。用來確定經緯度的星盤,牽星板,十字測天儀,象限儀,六分儀,天文鐘,不僅可以確定方向,還可以確定自己在地球上的位置,更加重要。而只能看個大概方向的磁羅盤只是輔助手段。

而且,要實現遠洋航行,最重要的是必須經過專門的航海技術知識培養。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創辦了專門的航海學校,哥倫布就在該校受過專門訓練。並不是像人們想像的靠了幾個“法寶”就可以閉著眼睛躺在甲板上曬曬太陽就發現了新大陸。

航海家們可以依靠太陽星辰的方位,風向,洋流方向,鳥類魚類遷徙的方向,水上漂流物,海草,海水顏色,冰原反光,雲層來判斷尋找方向。方法很多。

之所以在哥倫布之前漫長的歲月裡人們沒有去進行橫渡大西洋的航行,除了航海術上的不成熟之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很長一段時間人們對地球是圓形的這一情況還認識不夠深入,雖然古希臘人早就認識到了大地是球體,但是對這個球體的情況沒有更多詳細的瞭解,當時的人曾經認為,在地中海外往大西洋的方向有一個無底洞,在一幅古希臘地圖上還在地中海通往大西洋的出口處標有“到此止步”的字樣。受傳統觀念影響限制了人的行動,而且那時候也沒有去進行橫渡大洋航行的動力。

一直到了十五十六世紀,這時磁羅盤技術在歐洲出現已經過去幾百年了,歐洲受到伊斯蘭教勢力的威脅,為了衝破奧斯曼土耳其的封鎖,尋找通往東方印度的新航路,加上那時候人們知道地球是一個圓形,認為從相反的方向繞一圈也能到達目的地,哥倫布麥哲倫等人才開始了冒險進行橫渡大洋乃至環球航行的航海活動。不管有沒有指南針,只要有了現實的動力,人們都是能夠也必然會去進行這樣的航行的。認為沒有指南針就不會有地理大發現的說法是荒唐可笑的。
例如,南美洲的大部分土著居民就是跨越太平洋逐島航渡到南美的,北歐人在十一世紀時也早就發現了北美洲。據Discover節目的介紹,通過在美洲發掘的文物和大西洋兩岸古代農作物的同源性,甚至有可能早在古羅馬時代羅馬人就已經遠航到美洲了。

有人認為,近岸航行跟橫渡大洋不能相提並論,所以公元前七世紀的腓尼基人環航非洲算不得什麼。這種想法是荒謬的,近岸航行並不是象想像的那樣沿著看得到陸地的淺灘航行,那樣的話,早就觸礁了。所謂近岸航行很多時候一樣是在遠離陸地的遠海航行。更何況非洲大陸沿岸到了十八十九世紀都還是蠻荒一片,更不用說公元前七世紀,要環航非洲根本就連個靠岸補給的港口都沒有,要這樣航行數萬公里的艱難程度根本不是兩千年後的鄭和下西洋能夠相比的。更何況,鄭和下西洋也是近岸航行。

如果說環航非洲是近岸航行,那麼古埃及人希臘人羅馬人腓尼基人阿拉伯人北歐人橫渡地中海阿拉伯海北海卻不是近岸航行,公元前兩千年前米諾斯文明時期的希臘航海業就已經很發達了,腓尼基人,米諾斯人一直就靠航海為業。迷航的問題並不能阻礙人們的遠洋航行。

歐洲人不僅在技術上不斷革新,而且在理論上也進行了深入的探討,1269年,柏爾格利納斯(P.Peregrinus)寫出了《磁論》一書,對磁極、磁針、磁力和地磁的科學原理進行了仔細的實驗研究。這以後,歐洲人又對羅盤進行了很多技術革新,如加上了防磁干擾的弗林德斯頓鐵等裝置。

而羅盤的種類也早就從磁羅盤一種發展到了跟磁原理毫無關係的陀螺羅盤,無線電羅盤等等多種。這跟我們中國人沒有任何關係。硬要把別人的東西說成是自己的是很可恥的。

而被吹噓成是所謂的“大科學家”的沈括,只不過是以一種獵奇的心態在自己的筆記裡記錄了一些奇聞佚事的一個士大夫官僚,說他是“科學家”,這跟把某個小報的記者說成是“科學家”一樣滑稽可笑。
這個“大科學家”在他的“科學著作”裡琢磨了一些如磁針是漂在水上,還是頂在指甲上,頂在碗沿上,抑或是栓在繩子上,那個更穩妥一些,這樣一些問題,最後他得出結論,還是栓在繩子上更為牢靠,這就是他所謂的“科學發現”,這類弱智的自娛自樂。

而且,《夢溪筆談》只不過是一本收羅了藝文,政事,書畫,音律,器物,神異,曆法,等等諸方面的怪力亂神奇聞軼事的大雜燴,是他官場失意退隱閒居後的自娛之作,跟《聊齋誌異》並無什麼兩樣,也不能算是什麼“科學著作”。

跟這之前數千年裡古希臘,古埃及,古巴比倫科學家所留給人類的相比,如記錄在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莫斯科手卷(Moscow papyrus)和林德手卷(Rhind papyrus)上的古埃及複雜的數學知識,漢謨拉比王朝時的古巴比倫天文學數學知識,以畢達哥拉斯學派和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阿基米德等人為代表的古希臘哲學及已上升到抽象思維階段的科學(而非實用技術),亞波隆尼亞斯的《圓錐曲線》,歐幾里德的《幾何原本》和《光學》,托勒密的《數學彙編》等等等等(僅從浩如繁星的眾多科學家和科學成就裡舉出幾個典型代表),跟這些相比,如果還要把《夢溪筆談》之類的吹噓附會成是所謂的“科學成就”,那我認為,這是猴子的“科學”和人的科學之間的差別。

不管從那方面來看,發明權上,技術成熟程度上,科學理論的建立上,實踐應用上,對航海的推動作用上,都沒有理由硬要說別人的發明跟我們有什麼關係,我們的是我們的,人家的是人家的。
第四部分。紙

紙,國際上不承認那是中國最早發明的,因為早在五千年前,在中國的紙出現之前三千年前,古埃及人就已經發明了最古老的紙,稱之為紙莎草紙(Papyrus),也稱紙草紙,英文中紙(paper)這個單詞就是來源於拉丁文Papyrus(紙莎草紙),可見這種紙在西方古代應用的廣泛和悠久。使用長達三千年之久。公元10世紀後才逐漸停止使用。

websters大辭典上講述紙的歷史就是從紙草紙開始敘述的:【History  A form of paper called papyrus, made from reedss, was made as early as 3000 BC in ancient Egypt, and then in ancient Greece and ancient Rome.】──可見,國際上認為紙草紙是最早的紙。

紙草紙不僅是古埃及重要的書寫材料,而且也大量出口到其他國家,成為古埃及人,古希臘人,古羅馬人,亞述人,腓尼基人,阿拉伯人所廣泛使用的書寫材料,迄今為止所發現的用古埃及文、古希臘文、古羅馬文和阿拉伯文等書寫的紙草紙文獻,數以十萬張計之多,紙草紙文獻上記載了大量的古代法律、宗教銘文、天文地理、文學,數學知識等珍貴歷史資料,其中歷史最早的是從古法老墓葬出土的距今五千多年前的無字紙,載有文字的紙草紙文獻距今也有四千五百多年的歷史了,比我們中國人使用甲骨文還早了近兩千年。

這種用紙草紙寫成的書籍,雖歷經數千年,仍然清晰如新,紙質決不比我們中國的紙差,而且紙草紙也不像有人說的那樣,容易斷裂,現在埃及都還有根據古代技術進行製造的紙草紙,造出的紙任意摺疊完全沒有問題。世界上很多博物館都收藏有這種紙草紙古籍,象前文提到的林德手卷(Rhind papyrus,又稱為萊因德紙草書,是公元前1650年左右的埃及數學著作),就收藏在大英博物館。

有人否定說,古埃及人發明的紙不能算真正的紙,因為不是植物纖維的紙,甚至說紙草紙是跟甲骨,竹簡同樣的東西。這是無知的強詞奪理。紙草紙就是用植物纖維做的紙,跟甲骨,竹簡是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

來看看紙草紙的製造工藝:
“青年取出一根紙草,割下三四十釐米長一段,用小刀將外面綠色的硬皮削去,露出淺色的內莖,又將它切成一片片薄片。但那時的薄片很脆,用手一折就斷,而一個小水槽中浸泡著的薄片顏色已變為淺黃,拿在手裡可以任意彎曲。他告訴我們,由於新鮮的紙草莖中含有糖分,必須浸泡6天,才能消除糖分,成為造紙原料。接著他表演第二道工序,從水槽中撈出浸透了的薄片,先用木棰敲平整,再用一根像搟麵杖一樣的圓棍擠盡水分,然後將這些薄片縱橫交錯的疊成一片。最後一道工序是將它放在一台鐵板壓中壓緊,放置滿6天後就成為紙草紙成品。他將疊在一起的薄片放入壓機後,將鐵板轉緊,兩分鐘後取出薄片,但見相互間已經粘在一起。可以想像,6天後還是什麼情形。果然,接過他取來的一片成品,用兩手抖動就嘩嘩作響,可以隨意摺疊,透過光照,可以看到縱橫的纖維,厚薄雖不太均勻,薄處成半透明,但已渾然一體。不過,古埃及人製作時還沒有這些機械,特別是最後一道工序,當時是將薄片平攤在兩層亞麻布中間,然後用石頭或其他重物壓緊,需要的時間更久。” (摘自葛劍雄《紙草紙的興衰》一文)

從這個製造工序可以看出,紙草紙是將紙莎草纖維分離出來,切斷,浸泡,去除糖分等雜質,然後用木錘敲打,木棍擠壓,去除水分,再交織在一起,經過壓榨,最後製造成型。這就是基本的造紙工序。紙草紙就是真正的紙。
這是websters大辭典上對“紙”的權威解釋:【Paper is a thin, flat material produced by the compression of fibres. The fibres used are usually natural and based upon cellulose. The most common material is wood pulp from softwood trees such as pines, but other materials including cotton (flax) and hemp may be used.】──可見,紙草紙就是符合這幾個特徵的,就是真正的紙。

中國學者為了否認紙草紙,強調紙草紙還沒有經過造紙漿的工序,所以不能算是真正的紙。這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因為造紙漿的工序是到了東漢蔡倫時才有的,在這之前中國的紙也是沒有造紙漿的工序的,比如,中國官方宣稱發現的中國最早的紙──灞橋紙,就是沒有經過造紙漿步驟製造出來的,它是一種麻纖維的紙,纖維很長,很粗糙,紙面上纖維清晰可見,連紙草紙的精細程度都不如,故此有專家甚至認為它不是人工製造的,可能是自然形成的,但是一樣被看作是紙,由此可看出,造紙漿並不是定義是否是紙的關鍵技術點。是否成其為紙的關鍵技術點,或技術概念,在於是否將植物纖維進行分離,切斷,浸泡,再平整,壓榨成型的製造過程。而造紙漿只是一個更深程度的深加工而已。不是決定本質的關鍵點,只是一種改進。

“紙草紙是古埃及人對人類文明的偉大貢獻,是歷史上最早、最便利的書寫材料。正是紙草紙的發明和推廣,才使人類可以不再用泥、石、木、陶、金屬等材料記錄文字或圖畫,也使古代大量信息得到傳播和保存。”(摘自葛劍雄《紙草紙的興衰》一文)──可以看出,紙草紙是跟泥版,貝葉,甲骨,竹簡,等天然書寫材料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就是最早的,真正的紙,並對文化發展和傳播起到了重大作用,如公元前三世紀,埃及亞歷山大圖書館的希臘文藏書就已經達到了七十萬卷,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寶貴的文化遺產。

“但紙草紙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它的原料單一,只能使用尼羅河流域的新鮮紙草,使它的產地只能侷限於埃及,限制了它的推廣。它的製作也比較複雜,成本較高。”(摘自葛劍雄《紙草紙的興衰》一文)──這才是紙草紙後來衰落的原因,僅僅只是因為原料的缺乏問題,而不是因為它作用不大。

紙草紙在世界上很多博物館都有文物收藏,有古埃及從五千年前就保存下來的紙草紙及後來大量的紙草紙文獻,以及中世紀用紙草紙裝訂的書籍,在埃及也有製造出品,在中國也曾經展出過,要判斷紙草紙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紙,最簡單直接的辦法,就是去把實物找來看看,就知道埃及人發明的確實是紙,而不是像某些人描述的那樣“只是草片”。
中國人常常吹噓:是中國的較為便宜的造紙術傳入西方後才導致文藝復興,科學萌芽,這完全是無知可笑的說法,難道西方人的哲學,科學,文學,等思想,不是從大腦裡面產生出來,而是有了較為便宜的紙以後,突然從紙上變魔術一樣變出來的?這完全是本末倒置,中國式的紙只不過是提供了一種便利條件,有沒有這種便利條件,都不影響西方文明的發展,最多不過增加了一點不方便而已,而且人家完全有其他的替代物,如上面提到的紙草紙,而且,在使用紙草紙的古希臘時代,希臘科學就已經很發達了,就已經湧現出了畢達哥拉斯,蘇格拉底,柏拉圖,亞理士多德,阿基米德,歐幾里德等很多大科學家大哲學家,出現了《幾何原本》《光學》《圓錐曲線》《數學彙編》《荷馬史詩》等偉大的科學和文學著作。而且公元前三世紀,埃及亞歷山大圖書館的希臘文藏書就已經達到了七十萬卷。

而且,西方使用的現代造紙術也沒有可靠的證據能夠證明是從中國傳入的,只能證明阿拉伯的造紙術是公元751年怛羅斯之戰後從中國俘虜那裡學會的,雖然歐洲一直都從阿拉伯人那裡進口中國式的紙,但是出於商業上的壟斷需要,阿拉伯人顯然不可能將造紙的方法透露給西方人,實際上西方人也是到了十二世紀才開始自己獨立造紙,在這之前,顯然有一個長達幾百年的摸索研究的過程,我認為,很可能是西方人同時參考紙草紙和中國紙的製造方法自己研究出了造紙的方法。

歐洲的造紙術跟中國的造紙術有很多的不同,中國傳統造紙術早期使用樹皮,破布,麻頭等等,後來長期使用竹紙,歐洲的竹子少,十九世紀開始廣泛使用木材造紙,他們用的抄紙工具也不是竹簾,而是用木頭和銅絲等作成的“抄網”,這與中國人單人掌簾或者雙人抬簾是不同的,他們在紙漿中不加纖維懸浮劑,所以歐洲的紙張比較厚實和光滑,主要為了適應鵝毛筆和染料墨水書寫的結果。德國和法國又於十八世紀試用各種植物纖維進行紙漿造紙的實驗,英國採用機器代替手工抄紙,以木材為原料的機製紙也得到了迅速發展,造紙工藝早就不是傳統的那種石灰漚竹的土造紙法了,產生了巨大的變革,中國今天使用的倒是西方的機造木材紙工藝。中國現在所用的新聞銅版紙仍然要靠從國外進口。
以前,蔡倫一直被視為造紙術的發明者,後來發現了更早的紙以後,於是就改稱其為造紙術的改進者,但是仍然被看作是該發明最重要的關鍵人物,因為其開創了使用樹皮,破布,麻頭,魚網來造紙,使得原料的來源廣泛,紙的成本下降,得以更廣泛地普及。既然這種原材料的改變被看作是一個重要的技術創新,那麼同樣的,西方人開創了用木材造紙也是一個重大的技術創新。總之,現代造紙術是很多國家共同發展出來的技術,不是單個國家的功勞。

現在德國等地的很多小鎮上仍然有紀念發明造紙術和印刷術的各種節日,中世紀時,這些地方曾經大量地將樹木浸泡在河水中,用來造紙。

我們甚至可以認為,也有可能是埃及人發明的紙草紙通過阿拉伯人波斯人,輾轉傳播到中國來以後,經過中國人的改進然後產生了後來更高級的紙,這在邏輯上是完全說得通的,在時間上和空間上也是完全有條件的。實際上,現在中國地區發現的最早的紙之一就出現在新疆。

所謂中國人發明了紙促進了文化傳播的說法,這個問題也有一個正反兩面的問題,因為文化傳播有一個橫向傳播和縱向傳播的問題,也就是說在同一時間在不同地域之間橫向傳播,以及在不同時間的縱向傳播。中國的紙雖然在文化的橫向傳播方面具有優勢,但是在文化的縱向傳播方面卻具有致命的缺陷。

因為紙草紙,羊皮紙經久耐用,易於保存,古埃及古希臘古羅馬的紙草紙文獻能夠存留數千年,成為我們現在研究和瞭解古埃及希臘羅馬歷史和科學哲學的珍貴資料來源;古希伯來人用造價高但便於保存的羊皮紙記錄舊約經書而留存下來的“死海古卷”也成為現在珍貴的歷史資料。而中國雖然在漢代時就開始出現紙了,可是因為紙的難以保存,現在找不到那時候保留下來的原始紙質文獻,只有零零散散的竹簡,很多古籍因為沒有原始文獻對證,其中有很多疑點漏洞,難以證明其不是偽托的。相反地,商代使用甲骨,反倒為我們留存下來了大量歷史資料,使得我們對商代的瞭解比孔子那個時候的人還要知道的多。漢簡的再發現也說明了這個問題。以至於有人認為,中國正是因為過早地使用了這種便宜而又易毀的紙,才使得很多的古代典籍失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紙在中國的使用對文化既有橫向傳播的正面的作用,又有縱向傳播的負面影響。

更何況,一直到近代,絕大多數的中國人仍然是文盲,並沒有起到什麼“對文化傳播的重要作用”,而且中國人仍然在普遍使用手抄和雕版印刷的原始落後手段來傳播文字。
實際上,另一個很容易被人忽略的,更重要的問題就是:中國人既然已經開始使用紙這種方便的書寫材料了,卻從來沒有想到去發明一種方便的書寫工具,仍然使用毛筆這種笨拙的書寫工具達千年之久,這是很荒唐的。而西方人早就知道使用羽毛筆等方便快捷的書寫工具,後來又不斷創新發明了鉛筆,自來水筆,以及最早的金屬蘸水筆(在公元前的羅馬共和國就已經出現了。發掘於龐貝古城廢墟,現收藏於尼泊爾的國家博物館),鋼筆,圓珠筆,並傳入中國,對推動中國的文化傳播起到了重要作用(魯迅也曾經對自來水筆的作用進行過精闢的闡述)。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自來水筆的發明和傳入中國遠比紙的使用貢獻要大。
從websters大辭典上這段敘述:【Paper remained a luxury item through the centuries, until the advent of steam-driven paper making machines in the 19th century, which could make paper with wood fibres from wood pulp. Together with the invention of the practical fountain pen and the mass produced pencil of the same period, an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advent of the steam driven rotary printing press, wood based paper caused a major transformation of the 19th century economy and society in industrialized countries. Before this era a book or a newspaper was a rare luxury object and illiteracy was the norm for the majority of humanity. With the gradual introduction of cheap paper schoolbooks, fiction, non-fiction and newspapers became slowly available to nearly all the members of an industrial society. Cheap wood based paper also meant that keeping personal diaries or writing letters ceased to be reserved to a privileged few in those same societies. The office worker or the white-collar worker was slowly born of this transformation, which can be considered as a part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and all of its phases.】──我們可以看出,真正的信息傳播革命正是因為有了鋼筆,鉛筆,機造木材紙,蒸氣驅動的造紙機和印刷機,等等的發明使用才得以實現的。才使得書籍,報紙普及,才改變了文盲占人口大多數的局面的。在西方,在中國,乃至全世界都是這樣的情況。而這完全是西方文明起到的作用。
結語

為什麼要宣傳這個“四大發明”呢,為什麼是“四大”呢?充斥於我們生活中的各種各樣的西方發明,各種機械,器物,材料,技術,從古到今的都有,數不勝數,可以說是數以百萬計,數以千萬計,光是塑料的種類都有成百上千種,以及飛機,汽車,火車,電視,電燈,電話,電腦,互聯網,等等。而要說影響力,重要性,好像絕大部分發明都是必不可少的。對此我們反倒熟視無睹。我想就是這麼回事了:西方的發明那豈止是“四大”,四十大,四百大,四千大,四萬大,都不止,所以至大無痕,反而不引人注意了,不值得提起了。而中國什麼貢獻都沒有,所以拚命挖掘出幾個虛無縹緲的“四大發明”反倒成了值得大吹特吹的東西。

實際上,我們應該這樣說,我們自己獨立發明了原始的黑火藥,雕版印刷術,造紙術,指南針,但是我們發明了別人也發明了,而且我們發明的跟別人發明的不是一回事,而且現在使用的卻是別人發明的東西,用的是黃火藥系統而不是黑火藥,用的是現代印刷術而不是手工的雕版印刷,用的是旱羅盤,無線電羅盤,陀螺羅盤,衛星定位儀而不是原始的水羅盤,用的是機造木材紙而不是石灰漚竹的土造紙法。我們不應該硬要把別人的東西說成是自己的,這很無恥。


關於李約瑟,江曉原教授發表在2001年5月24日的《南方週末》上的一篇文章“‘李約瑟難題’是偽問題──《南方週末》專訪”對此有客觀的評價:

“在西方“正統”科學史家──從“科學史之父”薩頓一脈承傳──中的某些人看來,李約瑟不是“科班出身”,而是“半路出家”的,還不能算是科學史家共同體中的一員。李約瑟還曾抱怨:劍橋東方學院的學者不同他打交道,“一牆之隔”的劍橋大學科學史系也把他拒之門外。”

“李約瑟雖然在生物化學方面早有成就,37歲時便成為英國皇家學會會員,但他並未受過科學史或科學哲學的專業訓練,因此,未能“把什麼是科學加以定義”成為李約瑟的一大困境。而實際上,李約瑟有時拔高古代中國人的成就,也和不對科學加以界定有關係。”

“而李約瑟的“硬傷”更具體的根源是他對中國道教及道家學說的過分熱愛──熱愛到了妨礙他進行客觀研究、誇大道家在中國科技史中作用的地步。”
“對於李約瑟研究中國科學技術史的工作本身,海內外許多學者曾指出各種具體錯誤,李約瑟出於對中國傳統文明的熱愛和迷戀,在不少問題上有對中國古代成就的拔高傾向。”

“從他和魯桂珍相遇開始──有些學者還注意到當時魯年輕貌美,此後他的思想和興趣發生了巨大轉變。魯後來成為他終身的生活和工作伴侶,最終成為他的第二任妻子。他在《李約瑟文集》中文版序言中說:“後來我發生了信仰上的皈 依(conversion),我深思熟慮地用了這個詞,因為頗有點象聖保羅在去大馬士革的路上發生的皈依那樣,……命運使我以一種特殊的方式皈依到中國文化價值和中國文明這方面來。”

“真正的持平之論,出自李約瑟身邊最親近的人。魯桂珍曾坦言:李約瑟並不是一位職 業漢學家,也不是一位歷史學家。他不曾受過學校的漢語和科學史的正規教育。實際上他根本沒有正式學過科學史,只是在埋頭實驗工作之餘,順便涉獵而已。”

“在特定的歷史背景下,中國“選中”了李約瑟,但對他的工作成果進行“過濾”。李約瑟著作中提到的中西方之間的交流、影響和“西來說”都為國內許多學者所不喜愛──他們通常隻字不提,只當李約瑟沒說過。有的人士更是只挑選對自己有利的結論加以引用,少數學者甚至嚴重歪曲李約瑟的觀點來證明自己說法。”(如中藥相當一部分就是當年穆斯林商人與醫藥學家從阿拉伯、波斯與印度等地引進的“海藥”,16卷本的古希臘醫學家蓋倫醫學著作傳入中國對中醫的影響,這些都隱而不提了。)

“羅伯特·坦普爾著書談“中國的一百個世界第一”,有很多穿鑿附會的地方。”

“那種認為中國科學技術在很長時間裡世界領先的圖景,相當大程度上是虛構出來的──事實上西方人走著另一條路,而在後面並沒有人跟著走的情況下,中國“領先”又從何說起呢?這就好比一個人向東走,一個人向南走,你不能說向南走的人是落後還是領先向東走的人──只有兩個人在同一條路上,並且向同一個方向走,才會有領先和落後之分。”

李約瑟杜撰出所謂的《中國科學技術史》之後,很多人都被他書中的內容所迷惑,在自己的書中不加分辨地引用他的觀點,而這是應該予以糾正的。
如,斯塔夫裡阿諾斯的《全球通史》中,就引述李約瑟的原文,那張發明表格也是原樣照抄,而這是不足為證的,因為某個人提出了一種觀點,另外一個人再把他重複一遍,這並不能作為新的證據。

而且,《全球通史》中關於中國的部分,有很多錯誤。我們來看看:在上冊第11章3節,斯塔夫裡阿諾斯這樣描述三國時代的歷史:“漢王朝最終被突厥-蒙古入侵者所打敗分裂成三個王國:魏,吳,蜀”,首先突厥-蒙古這種稱呼不準確,即使只是泛指,也說明他對中國歷史一點都不瞭解,其次,東漢是在農民起義和軍閥混戰的的打擊下分裂之後,才又受到遊牧民族的侵襲,他這麼敘述就完全把歷史順序顛倒了。

在上冊第16章2節,敘述唐朝歷史時,連最關鍵的“安史之亂”都沒有提到,而只是籠統地說“連續的乾旱和普遍的饑荒,使許多省份發生叛亂”。安史之亂的產生並不是因為“連續的乾旱和普遍的饑荒”。

在上冊第16章4節,敘述元朝歷史時,說:1215年,南宋援助女真金國對付蒙古軍。這簡直錯得離譜。實際上恰恰相反,南宋是與元軍聯合攻打金國。

在下冊第29章,說:“到1964年為止,中國已經獲得兩個諾貝爾科學獎”。雖然李政道楊振寧獲獎時仍然是中華民國國籍,但是他們的成果是在美國研究出來,連我們自己都不認為那是中國獲得了諾貝爾獎,而是客氣地稱之為“美籍華人獲得了諾貝爾獎”,而且他們是因為同一研究成果而共同獲獎,這並不能算是兩個。如同巴西隊每次奪冠並不等於是獲得了11個世界盃。

這樣的錯誤比比皆是,可以說,他對中國的歷史並不瞭解,並不比一個普通的中國人瞭解得更多。像這種試圖於描繪所謂“大歷史”的作品,在細節上往往都是錯漏百出的。對於歐洲的歷史敘述也有很多錯漏,如像羅馬擊敗匈奴王阿提拉的關鍵戰役沙龍平原大戰,他也沒有提到,而這是可以跟希波之戰相提並論的拯救了西方文明的大事件。
在上冊第5章《古文明類型》,他把中國最早的文明──商文明,跟蘇美爾文明,及其後繼的阿卡德文明,巴比倫文明,還有埃及文明,印度哈拉巴文明,希臘米諾斯文明這些在時間上高一個層次的文明列在一起,跟商文明同時期甚至還早的邁錫尼文明,亞述文明,赫梯文明,波斯文明,腓尼基文明,猶太文明,等卻隻字不提,排斥在外,不作專節論述。這是不準確的。(注意:“文明”和“文化”這兩個概念在考古學歷史學上是有區別的)

我認為這本書的寫作態度有問題,為了迎合國際上那種“政治正確性”,毫無原則地討好美化第三世界。這本書只能算是通俗的歷史讀物,不能說是嚴肅的學術著作。不足為憑。
還有一個靠販賣暢銷書為生的英國記者羅伯特·坦普爾根據李約瑟的原著改編的《中國──發現和發明的國度》,完全是一本充滿謊言的弱智讀物。

以下澄清他書中的一些虛假內容:二進制,這是萊布尼茲發明的,跟易經無關,萊布尼茲是在發明了二進制之後,看到易經中的八卦,認為可以用二進制來解釋(但是這個認識也是錯誤的,八卦不是二進制),而不是萊布尼茲看到易經八卦之後才發明二進制,這是一個已經被澄清了無數次的謊言;“發燭”,只是塗了硫磺用來在現成的火源上引火而根本不具備火柴的自發生火基本功能的東西,不是“火柴”;“機械鐘”,被牽強附會成中國的發明,實際上,按照同樣標準,機械鐘錶早在古希臘時代就已經有了;“記裡鼓車”,不是計程車,實際上,按照同樣標準,公元前100年,亞歷山大里亞的發明家赫倫就已經發明了類似的里程計,在里程計中使用了齒輪。還有風箏,傘等物,實際上別的國家民族也早就有了類似的東西,如古埃及人早就開始使用傘了,最早的風箏發掘於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的南太平洋島上,公元五世紀時,希臘的阿爾克達新也發明了風箏,最早的飛行器早在兩萬多年前就有了,其實物就保存在埃及國家博物館;弓箭,這是各個國家民族都有的發明,最早發明弓箭的證據在歐洲,新石器時代的原始部落就有了,歐洲並不是像他弱智的謊言中所說直到十世紀才開始使用弓箭,那之前兩千年裡古希臘人古羅馬人一直使用弓箭,還有弩炮。蒸氣機,並不是因為你燒開水時看到壺蓋動了一下就算是發明了“蒸氣機”,按照這樣的標準,可以說古希臘人早就發明了蒸氣機。

還有所謂“古代機器人”,“古代直升飛機”,是無中生有;“化學武器”,“催淚彈”,“降落傘”,“塑料”,“火箭”,“水雷”,是指鹿為馬;“眼鏡”,“國際象棋”,“撲克牌”,是偷樑換柱。

這是中國很多“學者”“專家”慣用的一種騙術,先用偷樑換柱,指鹿為馬甚至是無中生有等等手段,把一些原始手工藝技術偽裝替換成某種現代科技的等價物,然後故意隱瞞其他國家民族在古代同樣也早就有了類似的技術這樣一個事實,炮製出種種“科學發明”,結果給人造成這樣一種印象:原來我們一直領先他們幾千年啊!其實是在夢中領先了幾千年。這是非常虛假的。
如果不是同名同姓的話,這個羅伯特·坦普爾,他還論證過阿基米德是激光武器的發明者,根據的就是那個阿基米德用鏡子反射陽光燒燬了羅馬艦船的傳說。這些小報記者每到一個國家都會用同樣的手段炮製出類似的一些“偉大發明”的神話出來。

聽說這本書已經被一些中小學校作為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教學用書了,我認為應該停止這種錯誤的宣傳活動,抵制這種錯誤的讀物。

這種招搖撞騙的小報記者在中國特別受歡迎,幫著他販賣這些垃圾的“專家”“學者”並不是不清楚他是在胡說,只是互相利用而已,一個靠販賣暢銷書騙錢,一些靠幫著販賣混口飯吃,再用這些來愚弄老百姓,一方面又迎合了“主旋律”。

因為把任何現代科學成果都“論證”成是我們中國早就“古已有之”並且年代一定要比別國早,是符合“政治正確性”的,也是很多“專家”“學者”的謀生之道。

官方熱衷於支持操縱這種復古偽古熱潮,其動機不過是為了要向人民證明,沒有西方的政治體制,我們中國古代也是科技發達領先的,現在我們也仍然不需要引進西方體制,就是這樣。

為什麼中國人那麼在意我們以前是不是第一,不惜撒謊吹牛都要去維護這個第一,卻不關心我們現在是不是第一,這是不是一種病態的心理呢?就像一個人,如果生活事業順利,就很少去回憶過去的事情,也沒有時間去回憶。只有失敗者,對前途絕望者,對生活失去信心者,才老懷唸過去,靠這個來安慰自己。或者是像人老了就喜歡懷唸過去,年輕的就喜歡幻想未來。現在中國的復古風氣很盛,這是一種很不好的風氣。

中國“學者”“專家”編造種種古代“科學神話”所慣用的手段有以下這些,以後大家看見類似的裝神弄鬼就便於識別了。
無中生有,根據一些古代傳說甚至乾脆就是神話故事,封建迷信的謠言,還有類似於《易經》之類的巫術迷信的算命書,野史雜書中隻言片語的碎片,甚至是像《史記》《本草綱目》這樣嚴肅著作中也大量存在的封建迷信糟粕和虛假成分,再加上文言文的語義晦澀,多歧義,通過曲解,穿鑿附會,斷章取義,甚至乾脆就是故意撒謊,來編造所謂的“古代科學發明”;
指鹿為馬,根據一些農業文明時代的原始手工藝技術與現代的某種科學技術在某方面的一點點相似之處,然後就無限誇大這種原始技術的作用和功能,故意掩蓋兩者在更多方面的巨大差別,來編造謊言。

偷樑換柱,乾脆就把兩種不同性質不同功能的東西偷換概念,將另外一種真正起作用的東西隱而不提,而虛假地宣傳本來無關的東西的作用。

所謂“四大發明”的神話,以及“對人類文明作出了巨大貢獻”云云,其實就是用這樣種種手段炮製出來的一種虛假的宣傳,一種在病態的無限膨脹的虛榮心的驅使下被蓄意製造出來的謊言,一種徹頭徹尾的欺騙性宣傳,一種弱智的文字遊戲。這是對整個人類智慧的侮辱。

我認為我們寧可不要虛幻的所謂“祖先的輝煌成就”,不要自欺欺人的“民族自豪感”,也不應該做阿Q,不應該再被官方和所謂的“權威人士”合謀的騙局繼續愚弄。不要再讓“用肉眼可以從月球上看見長城”之類的鬧劇重演了。
我不指望憑著幾次討論就能夠結束這種虛假的宣傳,但是我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不再相信這些謊言。


參考文獻

[1]培根,《新工具》

[2]李約瑟,《Science and Civilisation in China 》(《中國科學技術史》)
[3]江曉原,“‘李約瑟難題’是偽問題──《南方週末》專訪”,《南方週末》,200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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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曾公亮,《武經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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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朱彧,《萍洲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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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羅伯特·坦普爾,《中國──發現和發明的國度》
[18]Philip K. Hitti,《阿拉伯通史》

[19]軍事科學院外軍部,《外國武器發展簡介》,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

https://blog.boxun.com/hero/feihuduiwenji/6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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